华中师范大学2007年招生
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 2007-05-18 【我要“揪”错】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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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学校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补助生活费)。
学校历史悠久 华中师范大学是在1903年创办的文华大学(始于1871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24年改名为华中大学)、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于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1993年江泽民同志为学校九十周年校庆题词:“发展师范教育事业,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我校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教育的养分,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恪守“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为国家培养了近20万优秀人才。如今校友遍布海内外,他们之中有的成为教育家、科学家,有的成为领导干部、艺术家、著名企业家……
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2000多亩,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中秋时节,丹桂飘香,堪称人间胜境、治学佳园。学校拥有 10余栋现代化教学楼;建有两座图书馆,馆藏面积15000余平方米,藏书240余万册,并具有先进的“校园文献网络化管理与服务系统”。分布在各院、系、所、中心可供学生学习用的计算机6500多台;已建成与国际互联的校园计算机网络。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每栋宿舍都安装有投币式全自动洗衣机,房间除必备的桌、椅、床、灯、书架外,还有衣柜和储藏室,每个房间都安装了电话。学校有学生食堂七个,三星级宾馆一座,能满足不同口味、不同民族习惯、不同消费能力的学生需要。校医院为一级甲等医院,为全日制学生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在校内,银行、超市、浴池、理发店等各类生活服务设施齐全。学校建有多功能体育馆、体操房、游泳池、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各类现代化体育设施,可以满足学生的体育锻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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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走向社会 |
英语角 |
田家炳教育书院 |
学科优势明显 学校现有教职工4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专兼职院士、文科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8人,教授300余人,副教授近600人,博士生导师219人。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中国近代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汉语言文字学)、省部级重点学科13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4个(物理学专业、历史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化学生物基地)、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中国近代史研究所、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博士后流动站5个,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7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5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8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7000余人,留学生800余人。学校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继续教育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
科研实力雄厚 学校下设21个学院、4个系部、60余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同时还设有教育部中南师资培训中心、教育部中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以及国务院侨办批准设立的“华文教育基地”,设有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等。设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分析测试中心、10个语言实验室和57个专业实验室,拥有一批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学校办有出版社,有13种学术刊物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挂靠30多个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学会、研究会,学术研究氛围浓厚。学校教师在全国高校首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中名列第 13 位、第 15位,第 10 位和第8位;理科科研论文“SCI”源刊与收录率连续10年名列全国高校40位左右。仅以物理学为例,在2005年公布的物理学研究贡献指数中,华中师范大学在全国科研机构中排名第六位,高校排名居第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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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晨读 |
校行政楼俯瞰 |
佑铭体育馆 |
教育特色鲜明
我校是一所拥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在本科教学上,努力体现“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的现代人才培养理念,突出学生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的整体优化,大力倡导创新教育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具体特色如下:
一是实行大类培养。在2006年大类招生的基础上,结合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学校进一步实行本科生大类培养。录取入校的学生按照大类教学,在完成本科阶段前两年即一、二年级统一的基础课学业后,大三开始确定专业方向。
二是推行学分制,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其学业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
三是实行选课制,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课,一学期内有两位以上的教师同时开设同一门课程,学生可以自主选听课堂。对覆盖面较大的全校性的必修课,由学生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选择课堂。学生既可选修本专业的选修课,也可以选修其它专业的必修课或选修课。
四是实行主辅修与双学位制,学生在校期间,除主修专业外,还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选定其它高校某一专业(武汉地区七所部属高校实行联合开设跨校辅修课程)或本校其它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并可根据修读情况申请第二学士学位。
五是学校不仅重视实践教学,而且重视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造、创新能力。在学生管理方面,我校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和健全了一系列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比如星期天晚点名制度、文明寝室建设制度等。
校园文化丰富 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学生社团活动十分活跃,“博雅大讲堂”、“名家名师讲坛”、“名人名作进校园”、“社团文化节”、“桂子山艺术节”、“桂子山科技文化节”、“一二·九诗歌大赛”等成为我校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在武汉地区颇具影响,为学生培养、锻炼、展现自身才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我校曾多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圣兵爱心社”被评为全国“学雷锋”标兵,“焦点访谈”栏目将其作为成功模式面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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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骨干培训班开学 |
校园开放日 |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 |
资助措施得力 我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建立了完善的助学和贷款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助学奖学金,该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助学奖学金,有近50%的学生每年可享受400-5000元不同标准的优秀学生助学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考成绩特别优秀者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10000元不等。除此之外,对获得省级以上重大比赛(活动)名次,为学校赢得荣誉的普通本专科学生进行金额为400-10000不同等级的奖励。同时,社会团体、学校和院系还为普通本专科学生设有20余项助学奖学金。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只要家庭经济困难(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除助学奖学金、助学贷款外,学校还通过发放助学金、减免学费以及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等形式来保障学生学习和成才。(1)助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建立特困生档案库,其中大部分每年可获得400-2000元的资助;每年有8%的特困生可获得金额为150元/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助学金;(2)减免学费:学校对参加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和支援新疆汉语教师项目的学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学费减免政策;(3)勤工助学:学校现设有勤工助学岗位1200多个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每月报酬为100-150元不等。
国际交流广泛 学校广泛与国内许多重点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与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50多个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学校常年聘有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任教。近几年,学校除派教师到国外留学深造、互访外,还与英国、韩国等国家的高等学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共同培养学生。为促进中外科技、文化教育交流做出了贡献。
毕业生就业率高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以过硬的思想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毕业生就业率高,近五年来一次性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位列全国部属高校前列。 毕业生的主要流向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国内大中城市的高等院校、重点中学、政府机构、厂矿、公司、企业及其它一些相关社会部门。
提前录取、免费教育、本硕连读、确保就业
――2007年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开始,华中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使教师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职业,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读师范,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从教;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
2007年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基本政策:
1.师范专业在各省提前批次录取。报考华中师范大学的学生,可以在提前批次填报我校师范专业,也可在第一批次填报我校非师范专业,两次志愿填报将增大被我校录取的机率。
2.师范专业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师范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生活费以武汉市在校大学生基本生活费标准核定)。
3.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国家确保就业。学生毕业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切实为每一个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
4.免费教育师范生须履行协议。学生毕业后须在教育系统工作。选择城市学校的毕业生,需先到县级及以下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免费师范毕业生未履行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免费师范毕业生可本硕连读。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就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并鼓励继续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免费教育师范生享受多重激励政策。品学兼优的师范生除享受免费教育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及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免费师范生可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非师范专业学生,在入学二年内可申请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
联系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部门: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430079
联系电话: 027- 67867080 67863404 6786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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