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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毕业生如何落户上海


  为构建上海市人才高地,满足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上海市将进一步加大吸引毕业研究生和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力度,简化引进手续,将采取引进毕业研究生和优秀高校毕业生满足规定条件的学生可先办理落户许可,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取得上海户籍的办法。

  一、引进条件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均可取得落户许可: 1、经培养单位认定合格的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 2、曾荣获省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通过国家211初审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3、经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的本科和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可直接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提出在上海落户许可的申请,
  并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1、毕业研究生

   1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2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4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2、优秀高校毕业生

   1荣获的省市级荣誉证书;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4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5获得的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3、本科毕业生

   1获得国家颁发的发明专利证明等;2由培养单位出具毕业生推荐表;3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表;

  4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5荣誉证书和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

  毕业生可携带以上证明,到胶州路601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经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批同意,取得进沪许可,本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进沪许可一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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