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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再用一把力

 

  到目前为止,仍有近2/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尚未能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推进国家助学贷款高层对话!
  人行副行长肖钢:规避银行风险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高校要尽义务

   张保庆:高校要做到四个主动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说,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国家利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深化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发展的一个具体措施。 

   高等学校领导要做到四个主动:主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主动与经办银行配合,主动承担高等学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每个高等学校都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指导并协助学生办理贷款有关手续。每个学校都要联系落实一家经办银行。如发现哪个高校对此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而致使工作不落实的,就要追究哪个高校领导的责任。 

   各地要认真落实配套措施,并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凡经办银行发现高等学校不履行义务,不配合工作的,可以及时向省教育行政部门乃至教育部反映;凡高等学校发现经办银行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不按合同向学生发放贷款的,高校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据介绍,国家助学贷款经过一年试点后,在全国高校全面实施。一些大学也对学生加强信誉教育,健全付款回收体制。 

   例如中南大学就实行了“网络管理”,建立了“双线联系方式”。学校为贷款设计了管理软件,建立了贷款学生数据库,利用网络管理体系,能迅速查明所有贷款学生的基本情况。学校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信誉教育和日常管理,让他们树立自强观念,既有责任又有压力。学生获得贷款后,学校并不是撒手不管,而是通过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继续给予关照。同时,采取“双线联系”,贷款学生毕业时,学校向银行提供毕业生去向和学生家庭的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即使毕业生工作单位频繁变动,银行也能通过家庭找到本人。同时,在毕业生教育过程中,增强信用与责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人格,逐步理顺了学校、学生与银行的关系。 

   高校进行的这类开拓性工作,在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肖钢:银行方面的障碍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肖钢认为,总的看,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势头不错,但各地区发展不平衡,仍有相当多的学生得不到助学贷款。同时,有的借款人把助学贷款当成国家无偿资助,借款以后没有偿还的打算,甚至挪作他用,增加了助学贷款的风险。从银行方面分析,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 

   一是商业银行只对大学生集中在学校发放无担保贷款,缺乏管理无担保贷款的经验,在没有个人信用系统支持的情况下,加上学生毕业以后流动性比较大,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贷款跟踪管理手段。一些银行基层机构和贷款人员对发放助学贷款有顾虑。银行方面正在加快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 

   二是由于国家助学贷款笔数多,金额小,银行办理的成本相对较高,收益不大,学生在校期间又不支付贷款利息,但银行仍要垫交有关税费。因此,一些银行对这项业务主动推进不够。 

   三是去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正是新生入学之时,时间比较紧,有的甚至还没有传达到基层,加上部分经办银行对有关政策、办法和业务流程的宣传介绍不够,有关部门、地方、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也不理想,影响了助学贷款发放。 

   四是由于一所高校的学生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这样,开办这项业务较早的商业银行签约学校就比较多,办理的业务量比较集中,学生贷款不方便,等待时间比较长;而开办业务较晚的商业银行一时又难以有签约学校,还没有开办贷款业务。 

   背景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约560万人,其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占20%以上。随着高校扩招和教育收费体制改革,如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助学贷款在解决高校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统计表明,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高校已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人数仅占申请人数的31%,已签订贷款合同金额只占申请金额的37%;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仍有近2/3申请贷款的学生尚未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据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统计,截至2001年5月底,全国共有17万多名学生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贷款总额为12.6亿元。 

   在近日举行的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就为什么学生需要的国家助学贷款难以落实问题,各方展开了深入的探讨。(记者 刘万永)

中国青年报(20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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