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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放宽民办高校政策 取消前置审批条件 | ||||
记者 王阿敏 | ||||
记者2月28日从河南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南对民办高校政策进一步放宽,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对民办高等学校的前置审批条件一律取消。 据了解,河南省从今以后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主要面向社会力量办学,新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主 要面向民办学校。新申请设立的民办高等学校,其投入办学资金可分期到位,首期达到30%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宏观规划,予以核算筹建,其余不足资金,三年内全部到位;民办非学历高等培训学校,办学条件放宽到自有土地3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图书资料1、5万册、教学设备50万元;民办非学历高等培训机构,办学条件放宽到注册资金100万元,并可租用土地、校舍。 此外,在河南民间投资办学主体可以自主选择投资领域和办学形式,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或实行行业垄断。对那些从事民办高等学校工作的,可在一定年份内保留干部、职工身份和工资福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辞职从事民办高等教育工作的,各单位应予以支持,在30天内办完辞职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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