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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发布重磅方案,事关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
2020-09-16 14:13:00
  中国教育在线讯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优化育人模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9月15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合肥市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工作方案(试行)》,将积极探索市域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有效工作机制。方案对课程等做出新的规定,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学制和课时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
  2.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实际需求自主确定。
  3.学生通过18课时的科目内容学习可获得1学分,科目教学时间安排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
  (二)课程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1.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2.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3.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三)开设科目与学分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具体学分安排如下:
  所有学校必须开齐开足国家新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分下限需要的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供更多的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特长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的需求。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等课程,保障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不得随意增减各科目学时总量。
  (四)科目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必修课程统一安排,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学生根据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兴趣爱好和毕业学分要求自主选择,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结合实际安排。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技术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其必修内容分别按3学分设计模块。
  音乐、美术,必修内容各为3学分,高一、高二年级应开齐必修学分要求的课程内容。
  体育与健康的必修内容,必须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学校可提供模块供学生选择。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其中研究性学习须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课程中的志愿服务,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要因地制宜,科学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教育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除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课程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其他学科必修课程内容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范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六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范围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两部分内容。选修课程的考核,由学校自主实施。
  要结合有关学科课程以及选修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等落实爱国主义、公民道德、生态文明、民族团结、国防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要求。
  各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灵活的选修课程规划,鼓励建立校际合作和社区课程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高质量的选修课程。选修课程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学校在高一年级开始安排。各学校要确保高二全学年和高三学年第一学期,每个学生每周至少有2课时的选修课程学习时间。
  (五)毕业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不少于42学分(其中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以及选择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科目应修满上限学分;对于不选考的科目,鼓励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选修部分模块);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选修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各校要建立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考试(考核)合格。
 
方案全文可点击链接查看→http://jyj.hefei.gov.cn/public/8761/105421659.html
  本文来源:合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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