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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018-03-06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性选拔录取机制, 探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21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高教基地,邮编:230011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学历证书种类: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学校概况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是直属于安徽省教育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安徽省“四年一贯制”本科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学校占地1598亩,现有专兼职教师10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近230余人,正教授36人,“双师型”教师近500多人,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目前设有财经商贸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管理学院、环境与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铁道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3个教学系部。开设73个专业,涵盖工程制造类、现代服务类、管理类和艺术类等领域,专业门类及专业数位于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已形成了一批特色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秉承“培养德技双馨的、可持续发展的和谐职业人”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的毕业生广泛活跃在经济建设第一线,赢得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涌现出众多优秀校友。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安徽省电教先进单位,全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第七、八、九、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校是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并于2010年在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验收中荣获优秀等级。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满足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2018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共招生47个专业、3000人。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考生类别及计划数(人)

合计

文史

理工

中职

1

会计

3

90

45

45

 

2

市场营销

3

140

70

70

 

3

电子商务

3

105

52

53

 

4

物流管理

3

52

26

26

 

5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3

49

25

24

 

6

纺织品设计

3

54

27

27

 

7

服装设计与工艺

3

80

15

15

50

8

旅游管理

3

50

10

10

30

9

酒店管理

3

120

30

20

70

10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50

30

20

 

11

文秘

3

50

40

10

 

12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30

30

 

 

13

人力资源管理

3

48

28

20

 

14

环境工程技术

3

45

 

45

 

15

化工生物技术

3

45

 

45

 

16

应用化工技术

3

45

 

45

 

17

精细化工技术

3

45

 

45

 

18

工业分析技术

3

45

 

45

 

19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3

50

 

50

 

20

制冷与空调技术

3

50

 

50

 

2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05

 

55

50

22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84

 

84

 

2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105

 

105

 

24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80

 

80

 

2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7

 

57

 

26

数控技术

3

59

 

59

 

27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80

 

80

 

28

材料工程技术

3

49

 

49

 

29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60

30

30

 

30

建筑工程技术

3

60

 

60

 

31

工程造价

3

57

 

57

 

32

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3

50

 

50

 

33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53

 

43

10

3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

 

48

10

35

汽车电子技术

3

53

 

53

 

36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55

55

 

 

37

工程测量技术

3

46

 

46

 

38

铁道工程技术

3

50

 

50

 

39

铁路物流管理

3

100

 

100

 

40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3

50

 

 

50

4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

50

 

50

 

4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50

50

 

 

43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144

 

50

94

44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0

 

50

 

45

软件技术

3

50

 

50

 

46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52

 

52

 

47

通信技术

3

50

 

50

 

 

合计

 

3000

563

2073

364

  第五章 报名及院校志愿填报
  一、招生对象
  1、安徽省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2、安徽省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以下简称社会类考生)。
  二、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
  三、报名时间、方式
  考生于2018年3月5日10:00至3月9日16:00登陆省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同时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4所高职院校。报考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勾选确认参加本科对口招生考试。
  第六章 专业志愿、考核与录取
  一、专业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考生及社会类考生报考我校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2、我校面向中职招生的8个专业分属5不同大类,其中: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可以兼报,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可以兼报,服装设计与工艺、高速铁道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专业不得兼报。可兼报专业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不得兼报专业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填报超过1个志愿将以首志愿为有效志愿)。面向中职招生的专业不设专业服从志愿。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报名、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后,学校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信息平台,下载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开通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http://flks.uta.edu.cn),考生通过服务平台报名、缴费并自主打印准考证。
  考生也可在2018年4月14日9:00-17:00凭身份证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2600号)报名、缴费并领取准考证。
  学校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测试费:120元/生。
  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一)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1、测试方式
  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考生及社会类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以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评考核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和考察考生道德价值观、分析及解决问题、交际沟通、情感表达、心理素质等与未来职业相关的非智力性因素。
  (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1、测试方法:
  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的相关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测试内容
  (1)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测试方法: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以下五项可任选一项进行测试。
  ①“最美家乡”主题演讲(考生提前以自己的家乡或者熟悉的旅游景点准备文稿,可使用普通话或英语进行主题演讲);
  ②任选旅游景点导游词讲解(导游词自备);
  ③餐厅服务(中餐宴会摆台);
  ④客房服务(中式铺床);
  ⑤才艺展示(歌曲、乐器、相声等才艺均可,需要自备乐器或道具)。
  (2)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测试方法: 实操
  测试内容:万用表使用、零件测量、电子及电气元件的识别
  (3)服装设计与工艺
  测试方法:实操
  测试内容:以下两项可任选一项进行测试。
  ①绘制服装效果图
  ②服装缝制工艺测试
  (4)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测试方法: 实操
  测试内容:Excel 2010电子表格数据处理以及对表格进行格式化
  (5)计算机应用技术
  测试方法:实操
  测试内容:Windows 7操作系统的基本操作和应用、中文版Microsoft Word 2010的基本操作和应用、中文版Microsoft Excel 2010的基本操作和应用、中文版Microsoft PowerPoint 2010的基本操作和应用。
  (三)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时间
  2018年4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四)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地点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2600号(合肥高教基地)。
  四、分类考试招生考核总成绩计算
  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考核总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考生加分与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综合分,两者权重比为8:2,公式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考生加分)/3*0.8+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0.2。
  五、免试政策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的规定,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学校免试录取。
  六、体检要求 
  按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分类考试招生考核总成绩,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达线的考生将依据考核总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择优录取。录取时,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按照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再相同,按照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符合免试录取考生人数如超过所报专业的计划数,按获奖等级高低依次录取;等级相同情况下,由学校组织考核,按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4、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学校根据录取要求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报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考生5月3日-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6、确认我校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在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7、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8、分类考试招生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将在高考结束后,面向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测试成绩合格且未能录取的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志愿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日程安排
  1、2018年3月5日10:00至3月9日网上报名,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2018年3月25日,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
  3、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后,我校将及时开通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http://flks.uta.edu.cn),考生通过服务平台报名、缴费并自主打印准考证。
  4、2018年4月14日9:00-17:00无网上报名缴费条件的考生,可带身份证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文忠路2600号)缴考试费120元后,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符合免试条件的现场申请免试入学。
  5、2018年4月15日,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 
  6、2018年4月24日前,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学院网址:http://www.uta.edu.cn)。
  7、2018年5月1日前,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将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8、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预录取考生确认办法,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3日-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不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完成后,学校将在网站公布我校最终录取名单。
  第七章  招生监督
  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
  第八章   其  他
  一、学费与住宿费
  1、学费:理工类专业39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500元/学年。
  2、住宿费:800元/学年。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资助及奖学金制度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并建立了完善的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制度。
  第九章  附  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校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1-64689666,0551-64689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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