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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专院校阜阳科技工程学校报名点招生简章

   阜阳科技工程学校    2019-05-31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4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报名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界首市户籍或在界首市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村两委干部、新型职业农民。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等群体(以下简称“社会人员”)。已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招生考试报名。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1000人,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物流管理、会计、园艺技术 、市场营销、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园林工程技术、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数控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酒店管理、移动商务等40多个专业。(最终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1.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9年5月28日至5月31日,6月11日至6月17日,到阜阳科技工程学校报名。
  2.6月19日至6月21日到阜阳科技工程学校领取《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2019年6月22日—7月2日,考生持身份证、《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并确定填报专业。地点:阜阳科技工程学校招生办 (界首市界光路160号)。
  四、考试时间:7月中旬
  五、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六、考试地点
  阜阳科技工程学校
  七、录取规则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3.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八、学籍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九、学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每生需交纳:
  1.学费:文科类专业3500元/生·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生·年;师范类专业3200元/生·年。
  2.教材费按实际招标价格收取。
  十、学习形式
  采取走读制管理模式。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以网络学习为主,集中分阶段课堂教学为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十一、教学总课时: 2500-280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
  十二、毕业证书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三、奖贷助补免措施
  1.国家级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2.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奖每人每学期8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期500元,三等奖每人每学期300元。
  3.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实施助学金政策。资助措施及金额按当年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4.孤儿免学费:对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学生,根据不同专业审核的收费标准予以确定免学费标准。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院系对提交材料进行核实,学校按照确定的结果减免相应的学费款项。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可前往县级教育局的资助部门申请办理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6.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执行。
  7. 符合“农民工求学圆梦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和“村两委”学历提升计划招生对象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学费减免。
  十四、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58-4812660  13956791946  1396572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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