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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安徽省线上教学示范高校项目名单的通知
2020-07-31 20:32:00
安徽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2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审核,决定批准30所高校(本科高校18所,高职院校12所)为线上教学示范高校省级立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线上教学示范高校,项目立项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建设周期为两年。学校对省级线上教学示范高校项目应给予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具体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支持疫情防控期间高校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项目的建设,项目负责人由校长担任,要认真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进行。各高校每年12月底前,在对本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向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和理解在特殊背景下开展线上教学的重要意义和价值,依据学科专业特点,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创新方式,加强过程监督,坚持质量保障,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互联网+教育”改革创新,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坚持示范引领,为推动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实现新突破贡献新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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