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科研发展|教育资源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司法考试 > 政策大纲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告
http://www.cer.net2001-11-01 10: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修正案的规定,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

    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
    2001年10月31日
 

 
 司考大本营:
【大纲】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
【大纲】07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道德大纲增删情况
【大纲】2007年司法考试法制史大纲增删情况分析
【大纲】2007年司法考试新人加入必读文本
【辅导】07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思路及答题技巧
【辅导】司法考试刑法易混淆重点、知识点归纳
【辅导】07司法考试法理学新增内容及复习重点分析
【辅导】名师支招:2007年司法考试 非常的复习方法
【辅导】考生必看:“三力修炼” 突破07司法考试
【交流】考生经验谈:准备2007司法考试之“八要”
【交流】考生必看:司法考试经济法黄金复习方法
【交流】经验谈:一次通过司法考试的六大要决
【交流】过来人谈司考:基础薄弱者过关六大要决
【交流】2007司法考生必读:成功闯关司考三字经
【交流】2007司考通关必读:复习期的时间管理
 专题汇总:
【大纲】2007司考大纲知识点增删说明
【报考】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指导
【答疑】中国教育在线---司考答疑专区
中国教育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020165号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Mail to: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