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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分标准
TSE的评分范围是20——60分。一般从四个方面来衡量:语言任务或功能的完成;连贯性和连词的运用;回答的得体性;语言的准确性。衡量考生口语水平的高低,最主要的是看其在交际过程中所表达的思想有多少是有效的。
[60分和55分]--交际几乎总是有效的
[50分和45分]--交际一般来说是有效的
[40分和35分]--交际还有点效果
[20分和25分]--交际一般来说无效
[20分]--交际完全无效
TSE答题磁带将由两位教师独立评分,取其平均值。如两位教师评定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成绩相差悬殊,将由第三位更有经验的教师再来评分。TES的成绩可通过同TSE成绩比较表来做相对评价。将成绩与低于此成绩的百分比同时查到,即可估测口语能力。
五、考试成绩
考生将有权获得三份TSE的正式成绩单:一份直接寄给考生本人,两份寄给考生在准考证指定表格中填写的高校或办事处。TSE考试成绩由ETS负责在考试后两个月内寄送给考生以及他指定的学校或办事处。如需要ETS额外寄送成绩单,可到ETS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并额外付费。TSE成绩从考试日起在数据库保留2年。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收不到成绩:考生有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如提前拆开试题、跨区做题、在考试中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案等;考生在答卷上填写的姓名与报名表上所填姓名不一致;考生在答卷上填写的报名注册号与准考证上的不一致;考生未将附有照片的准考证交给主考;考生将答题纸上的成绩取消栏的两个椭圆涂黑;ETS对应试者的成绩的可靠性提出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