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HomePage >> 中国教育 >> 教育研究 >> 民办教育 >> 民教新闻 >>
助学贷款牵手民办高校
王骞 曹海东

  据《华商报》报道,今年陕西省高校助学贷款即将开展,此次助学贷款对象除了公办高校的贫困生外,民办高校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也将纳入助学贷款发放的行列。

  据了解,《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已下发至各银行。该办法规定,今年陕西省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学生,包括公办普通高校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民办普通高校经济困难的计划内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军事院校等其他公办教育机构内为地方培养的经济困难的计划内本科生、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学生持本人入学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就可以申请。

  办法规定,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比例原则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对地方院校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25%。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是无担保(信用)的财政贴息贷款,财政部门将对借款学生在贷款期内贴息50%,剩余的50%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对特困生,除财政贴息以外,高校也可以从校内勤工俭学、经济困难补助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对这部分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予以贴息。

  办法规定,经济困难的学生大学4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可一次性申请,其中学费按学年发放,生活费按月发放,毕业后4年内还清。还贷实行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借款学生可以在校期间偿还本息,也可以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偿还本息。具体方式由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协商,并列入贷款合同。如果借款学生确因经济困难,无法在合同期内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时,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延期,经办银行同意后可按照规定延期。

    

相关文章:
  • 助学贷款辐射民办二级学院
  • 广东民办高校学生也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 民办生可申请贷款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业务问题与建议请联络
    Copyright(c) 1994- CERNIC,CERNET 京ICP备020072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