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职的自主招生工作于9月2日至15日进行。
自主招生程序为: 9月2日,湖北省招办将省招委划定的自主招生资格线(文理科均为240分)上的所有考生志愿信息(包括第一至六志愿)一次性提供给招生院校。 3日至12日,学校根据省招办提供的考生志愿信息自主确定具体录取标准,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寄发《预录取征求意见函》。考生根据收到的《预录取征求意见函》,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凭准考证原件和高考分数通知单登记注册。未填报自主招生院校志愿的考生亦可凭准考证和高考分数通知单与高校联系。 9月13日至15日,招生院校到湖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