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近日出台的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新增加的内容:获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考生或子女参加高考可获加分照顾。
从2003年起,获得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或子女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考生或子女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5日前向报考所在地高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