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专毕业文凭或出具的毕业证明。未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报考医学类各专业。 4、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学习并能按培养要求完成学业的残疾人也可报考。
二、报名办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区县(自治县、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各区县(自治县、市)招办也可受理有组织的集体报名。考生志愿(除高中起点本科外)一般应填报三个。 1、招收高中起点本专科、专升本考生的报名工作(含预科结业生和二学历的报名工作),由各区县(自治县、市)招办组织。 2、贫困山区县考生须回原籍报名,方可享受贫困照顾加分。非贫困山区县正住户口考生不得享受加分照顾,有关招办要严格审查加分考生资格。 3、考生报名时不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在录取后由学校自行组织。 4、所有应试考生,一律要认真进行分卷考试的适应性练习,以正确熟练掌握考试填涂技术。 5、应届专科毕业生凭就读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或成教院出具的贴有考生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学历证明到区县(自治县、市)招办办理专升本报名手续。由预录学校验明毕业证后方可正式录取。 6、所有考生都应交回《考生报名信息卡》。若有其它证明、加分材料也应一并交回。报考专升本或二学历的考生还须交回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影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各区县招办应指定专人查验原件并在影印件上签字留存。报考资格经审查合格才发给《报考证》。 7、为适应网上录取需要,加强考试管理,考生报名应在区县(自治县、市)招办统一进行电子摄像。不再交照片。各区县(自治县、市)招办根据市招办提供的软件制作考生的电子档案,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招生经费 招生经费根据渝价[2000]113号文件和渝价[2002] 1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高中起点本专科(高职)、专升本应试考生缴报名考试费110元;免试生缴报名费50元。 2、应试考生交适应性练习题、铅笔及答题卡费用计8元。 3、购买《重庆招考信息》成招版缴费8元。 4、考生查分每申请查分一科向招办缴查分费5元。 四、报名时间 2003年成人高考南岸区报名时间定于3月11-17日。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