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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03年招生
http://www.cer.net2003-05-23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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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概况
  • 南开大学关于主辅修与双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
  • 南开大学入校后转专业相关规定
  • 专业介绍
  • 联系方式

        学校概况

        南开大学由爱国教育家张伯苓和严修于1919年创建,现为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抗日战争时期,南开大学南迁昆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组西南联合大学。南开大学秉承“允公允能、日新月异”校训精神,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的光荣传统,坚持“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理念,培养了以周恩来、陈省身、吴大猷、曹禺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人才。

        南开大学占地近1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总量290余万册。除主校区外,还建有迎水道校区、泰达学院、深圳金融工程学院和云南研究院,形成了一校多区的格局。

        南开大学拥有文、理、法、经济、管理、农、医等学科,建有18个专业学院(系),拥有61个本科专业,115个硕士点和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4个专业硕士点,75个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省市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中心,8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文化素质教育基地,4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南开大学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博士生导师355人,教授465人,副教授594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9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4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各类杰出中青年人才50余人。
    南开大学现有在校生18000人,设有奖学金43种,每年约有近半数学生可享受到不同等级的奖学金,最高额度每年可达10000元。南开大学以杰出校友周恩来为楷模,塑造学生健全人格、高尚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南开学子2001年获得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特等奖,连续两年荣获全国大学生“五四奖学金”;大学生合唱团、南开大学允公女排和国际象棋队更是在国内外大赛中屡获佳绩。

        南开大学是国内外知名的科研中心, SCI论文数量居全国高校前十位,科研经费数以及获奖成果数都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南开大学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戈德公司、南开津科等企业极具市场竞争力。

        南开大学与国际知名的一百多所大学和国际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罗伯特·蒙代尔以及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韩国前任总统金大中等被聘为名誉教授。数学大师陈省身在学校定居,身边汇聚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数学人才,使南开大学成为国际数学重镇之一。

        经过十年左右的努力,南开大学将发展成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再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的艰苦奋斗,步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南开大学关于主辅修与双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

        一、南开大学在允许学生跨专业选课的基础上 , 实行主辅修和攻读双学士学位制度。

        二、学生所在专业为主修专业。学生如学有余力,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 , 根据自己兴趣和学校教学条件,可再选择一个分属不同类别的专业作为辅修专业。

        三、学生可以在每年五月向本院(系)申请辅修专业, 经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所在院(系)批准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即可取得辅修资格。取得辅修资格者可优先选修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课程。

        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并同时完成辅修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即可得"辅修专业证明书"。"辅修专业证明书"只证明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完成另一专业辅修计划,不证明学历。

        学生所修辅修学分可同时计入主修专业任选课学分数。

        四、学生在校期间,同时修满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两个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并符合学校毕业和授学位条件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即获双学士学位。

        双学士学位证书,证明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同时修读不同类别的两个专业课程,取得两个专业的学士学位。

        五、学生毕业时,向辅修专业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该院(系)审查学生完成辅修专业情况,将结果书面报教务处并通知学生所在院(系)和学生本人。经学校审查合格,颁发相应证书。

        六、取得辅修资格的学生,如果中途学习困难或因其他原因难以修完辅修专业的课程,可向所在院(系)和接受院(系)申请停止辅修,经两院(系)共同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七、修双学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未取得双学位,做如下处理:

        (一)取得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按主修专业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
        (二)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数,也可以按辅修专业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取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三)两个专业都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按主修专业结业或肄业。


        南开大学入校后转专业相关规定

        南开大学为了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新生入校后,允许转专业,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生应热爱所学专业,在学习过程中逐步培养对该专业的学习兴趣。但也允许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转专业。为控制各院(系)在校生的比例,每学年转出的学生数一般不得超过该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

        二、转专业的要求:

        (1) 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2) 转出院(系)要尽量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转入院(系)要对申请的学生综合考核并报教务处审核;
        (3) 转专业的学生如须延长学习年限按本学则第三章执行;
        (4) 学生转专业只限一次;
        (5) 毕业班学生不准转专业;
        (6) 新生第一学期一般不准转专业;
        (7) 属委托代培生,在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后,方可转专业。

        三、转专业的时间与手续

        学生可在每年四、五月根据各院(系)可能接受转入学生的名额数,向自己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经转入院(系)进行认真的了解和考核,报请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于六月底前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转专业学生的学分折算

        学生转专业后,一般编入同年级学习管理。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经转入院(系)和教务处确认后,予以承认,分别计入转入专业的必修或专业选修课学分,其他课程学分列入任选课学分。

        五、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相关制度

        享受基础学科奖学金的学生,转入不享受基础学科奖学金的专业,应偿还有关费用。转入享受基础学科奖学金专业的学生,自转入之日起,享受基础学科奖学金。

        六、下列转专业学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1) 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 经学生所在院(系)确认,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上述两类学生转专业,由本人申请,所在院(系)提出意见,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到适合其继续学习的专业学习。


        专业介绍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专业  
    编辑出版学专业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绘画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
    外国语学院
    英语专业
    日语专业
    法语专业
    俄语专业
    德语专业
    化学学院
    化学专业
    材料化学专业

    医学院
    临床医学专业
    哲学系
    哲学专业
    逻辑学专业
    宗教学专业

    历史学院
    历史学专业
    世界历史专业
    博物馆学专业
    法政学院
    法学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社会学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
    国际政治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
    应用心理学专业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专业
    生物技术专业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专业
    环境工程专业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统计学专业
    马克思注意教育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汉语言文化学院
    对外汉语专业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合办专业
    分子科学与工程
    光电子技术科学
    经济学院
    经济学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金融学专业
    保险专业
    财政学专业

    物理科学学院
    物理学专业
    应用物理学专业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材料物理专业
    国际商学院
    工商管理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信息管理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档案学专业
    图书馆学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
    信息技术科学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微电子学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自动化专业
    通信工程专业
    信息安全专业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专业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学校邮编:300071
        学校网址www.nankai.edu.cn
        招办邮箱zhshb@nankai.edu.cn
        招办电话:022-23504845;23508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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