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有关部门日前出台规定,原则上在校大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专业。
按照规定,在校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考虑转学、转专业: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 ·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师范院校转入其他院校者; ·自费转为公费者; ·无正当理由者。
陕西省同时还规定,在校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从严考虑允许其转系(专业)、转学: ·即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学习,但尚能够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其他系学习者;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