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04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座落在风景秀丽的长江之滨、秦淮河畔,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高等学府,也是我国创办最早的独立建制的艺术院校。从1912年建校至今,学校已有九十多年的历史了。
人杰地灵,钟灵毓秀。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经涌现过一大批现代史上的文化名人和著名的艺术家、教育家:刘海粟、颜文樑、臧云远、陈之佛、谢海燕、俞剑华、刘汝醴、温肇桐、陈大羽、黄友葵、程午嘉、甘涛、盛雪、姜希……他们为中国艺术教育的崛起作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今天南京艺术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的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的实力,团结奋进,不断进取 ,已经发展成为艺术教育学科齐全,博士、硕士、学士、大专、中专各层次教学体系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专业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于一体,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目前占地500余亩,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尚美学院、爱乐学院、,电影电视艺术系、舞蹈系、演艺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留学生院、附属中专校;还设有文化基础教学部、现代教育技术部。按教育部1998年新颁布的专业目录,学院设有本科专业18个,几十个专业方向:绘画(国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含平面设计、室内设计、装饰设计、多媒体设计、首饰设计、陶艺设计、漆艺设计、染织设计、会展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动画设计(卡通设计、影视动画)、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计算机音乐)、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键盘、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钢琴调律与修造)、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舞蹈编导(含表演与教育)、艺术设计(印刷品艺术、多媒体与网页、数码影视艺术、影视舞台美术、建筑艺术设计)、动画(二维、三维、卡通漫画、游戏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艺术管理)、表演(影视、导演、播音主持)、艺术设计(舞台美术、服装、化装、灯光设计)、艺术设计专科、音乐表演专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科、表演专科等。美术学与音乐学学科为江苏省重点学科。学院现拥有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含专业方向19个),还拥有美术学、音乐学2个博士学位授予点。现有美术考古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所、数码艺术研究所、传统与现代手工艺研究所、 当代美术研究所、音乐学研究所、流行音乐研究所、实验乐团、青年实验歌舞团等20多个科研、演出机构。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500余人,在职教职工50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80余名,校外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50余名;博士生导师8名,硕士生导师51名。另聘请国内外兼职教授、副教授50余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科评议组成员1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各级学位管理部门批准的博士生导师8名、硕士生导师51名。
学报《美术与设计》、《音乐与表演》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是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编辑部所属的两种独立学术刊物,办刊时间久、内容丰富、印刷精美、学术品位高,具有较大的影响。南京艺术学院是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拥有两种国内外公开发行高质量学术期刊的院校。
学校图书馆有专业藏书50万册,并有大量的国内外视听资料。现代化的教育技术部设备先进,教学手段完整,并有与国际著名公司APPLE合作的计算机图形设计授权培训中心。
学校音乐厅是目前我国为数不多的正规音乐厅之一,造型别致、现代感极强,观众席拥有816个的座位,舞台可同时容纳120人的交响乐队和200人的合唱团,先进的舞台装置给演出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室内声学效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近10年来,我院科研创作硕果累累,全院师生在国内外获奖520项,其中,国际大奖17项,国家(部)级大奖175项,省级奖374项,出版发表各类著作320多部,论文2100余篇,国家级和省厅级科研立项44项。
南京艺术学院十分重视借鉴世界各国艺术教育的经验,积极开展各项对外交流活动。近年来,一大批教师通过各种形式赴国外学习,举办画展,参加国际大赛,提高了我院的国际知名度,相继与美国、法国、德国、韩国、日本、俄罗斯、新加坡等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交流关系,并接待了众多的海外艺术界和教育界的朋友来校讲学、参观、交流。
90多年来,学院始终不渝地坚持“闳约深美”、“不息的变动”的办学理念,将人才培养放在首位,以培养德艺兼备艺术人才为已任,以“求实、创新、致美”为校训,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注重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强调学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先后向社会输送各类艺术人才1万多人,培养了一大批为繁荣文艺舞台、凝聚民族精神、促进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的艺术家、教育家、文化名人和文艺工作者。有许多毕业生不仅在艺术领域中有着骄人的成就,同时在其他行业中也是成绩辉煌,他们当中有企业家,也有省市机关、企业、学校领导干部,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省普通高校中艺术专业的师资南艺毕业生要占到60%以上,许多毕业生在工作中实现了从就业到创业的跨越,他们在不同的领域和行业中为国家的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江苏省是我国经济、科技、教育最发达的省份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各项事业都有了飞跃的发展,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江苏不仅要成为经济、科技、教育大省,还要成为文化大省。南京艺术学院今后将继续发展,办成我国一流的综合性艺术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并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知识面宽、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2004年南京艺术学院拟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专科新生1435名,其中本科生1255名、专科生180名。各专业在外省招生计划数不具体划分到省,全院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待业青年、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工作满两年的非艺术类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3、身心健康,符合所报专业的生理、心理要求。
(2)下列人员今年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报名考试办法
●江苏省考生
1、报考我院美术学院绘画(国画、油画、版画、壁画)专业;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装饰设计、多媒体设计、首饰设计、陶艺设计、漆艺设计、染织设计、会展设计等)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尚美学院艺术设计(印刷品艺术、多媒体与网页、数码影视艺术、影视舞台美术、建筑艺术设计)专业、摄影专业;演艺学院艺术设计(舞美、服装、化装艺术)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领《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凭此通知书按时到省招办指定的统考考点参加江苏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具体规定详见江苏省招办的有关通知)。
2、报考音乐学院、爱乐学院、电影电视艺术系、舞蹈系、演艺学院(音乐表演、艺术管理、表演、舞蹈专业)、美术学院(雕塑、美术学专业)、设计学院(动画、设计艺术学、服装展示专业)、尚美分院(动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凭此通知书按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到我院上述各二级院、系指定的考点报名并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各二级院、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报名及考试时间等具体安排见附表一至附表九。
3、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学院音乐表演专科、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明星班)专科、表演专科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的要求可参见附表九。
4、专业加试报名时须交验江苏省《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三张,并须缴报名、专业考试费:初、复试各100元,雕塑、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动画、服装展示专业不分初、复试,一次性报考费120元(暂定)。
●外省考生
1、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考生均须参加本院在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各二级院、系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具体安排见本简章附表一至附表九。所有考生均可报考两个以上专业,也可跨二级学院或系报考。
2、交验材料: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或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三张。专业考试费:初、复试各100元,不分初、复试考试的专业120元(暂定)。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可向我驻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入境后,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同址,电话:020—37628695、37626581)或福建省暨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电话:0591—7843064),也可到香港考试局(电话:23280061)、香港中国旅行社、澳门中华教育会(电话:333611)、澳门中国旅行社、北京考试院报名(电话:010—62114253、62121932)。考生应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五、文化考试
专业成绩合格者,凭学院发给的“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指定的招生办公室报名,按照户口所在省对艺术类考生的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六、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生源不足从其他专业调剂。具体录取原则待定。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查实清楚。五月份考生可登陆学院的网站或拨打招生电话查询招生录取办法及其相关信息。
七、有关事项
1、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新生均须交费上学。2004年新生学费我院仍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各专业收费标准待上级文件下达后再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查实清楚,量力填报志愿。
3、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收费标准待定)。4、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还将按有关规定解困、助学。5、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055
学院网址:http://www.njart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