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中南林学院咨询问答实录 | |  | | 1、问:你校在招生录取时有何优惠政策?
答:根据原国家教委(教高字<1994>7号)文件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林学、森林工程专业的考生可以加10--20分投档。凡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林学专业、森林工程专业的考生,省级招生部门将考生档案材料一次投给招生学校,由学校择优录取。
2、问:对报考你校第一志愿的优秀考生是否有奖励?
答: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高考总分达该省重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入学时给予每人一次性的奖励1000元。
3、问:你校2003年是否有民办二级学院招生计划?
答: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我校创办了国有民办二级学院---中南林学院涉外学院,200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本科生,今年招收650名(属国家任务计划),只在湖南省招生。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湘价费[2002]128号文件精神,即对入学新生一次性收取办学经费10000元,学费补贴每生每年4500元,共计28000元。
为加强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我校决定将民办二级学院的学生实行分段管理,即一、二年级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和管理,三、四年级安排到相应的专业和学院学习。
4、问:你校是否实行学分制?
答:我校实行学分制。根据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暂行办法,学生入学后,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社会发展需要,可灵活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占专业教学计划的80%,选修课程占专业教学计划的20%;修满规定学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德、智、体合格,准予毕业;修业期限3--6年。学生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经本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对部分课程可以免听;对某门课程已取得国家级考试水平资格或证书者,可申请该门课程免修。
5、问:你校毕业生如何就业?就业去向如何?
答:我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校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途径落实就业单位。
学校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建立了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库和毕业生就业网站,同全国许多单位建立了长期联系和合作关系,通过政策指导、信息服务、推荐就业等开展就业工作。毕业生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勇于开拓创新,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而且很多毕业生已成为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大中型企业的管理和技术骨干;毕业生主要分布于上海、广东、深圳、北京、厦门、杭州、南京等大中型城市;每年我校各专业毕业生供需比例均在1:3以上,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达94%以上,落实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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