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平原大学咨询问答实录 | |  | | 1、问:学校2003年实行哪些新生助学相关政策?
答:1、平原大学实行新生入学奖学金制度:依照学生高考成绩和报考我校志愿分类奖励。
①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考分超过当年省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10分及其以上的河南普通类考生,报到后每人奖励2000元。 ②凡报考我校的艺术、体育、对口类的河南考生被录取报到后按专业奖励前四名。其中一等奖一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一名,奖金800元;三等奖一名,奖金500元;四等奖一名,奖金300元。 ③外省籍考生凡报考我校被录取报到后奖励前20%。其中一等奖3%,理工类考生奖金1500元/生,文史类考生奖金1300元/生;二等奖5%,理工类考生奖金800元/生,文史类考生奖金600元/生;三等奖12%,理工类考生奖金500元/生,文史类考生奖金300元/生。
2、平原大学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政策:
①拨出专项经费,根据学生困难程度,定期定额发放困难补助费。每年按10个月计算,一等80元/月·生;二等50元/月·生;三等30元/月·生。 ②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岗位分三等:一等150元/月·生;二等120元/月·生;三等60元/月·生。
2、问:平原大学的学生一次性就业率和“专升本”情况如何?
答:平原大学的学生一次性就业率和“专升本”升学率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经由学校推荐,河南省招办统一组织考试后,经统一审批录取的可以升入本科院校三年级学习,毕业后,享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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