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武汉长江职业学院咨询问答实录 | |  | | 1、问:你校办学信誉如何?
答:我校由湖北省教育厅主办、主管,有近20年的办学历史,在武汉地区专科院校中,第一个全日制在校生超过一万人。由于始终把优质教育服务放在首位,学校的教育质量每年都上一个新台阶,多次获得教育部和省、市给予的荣誉。如2001年12月被世界贸易组织中国WTO研究中心确定为国家级重点研究基地,连续两届被授予湖北省省级“文明单位”、“湖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等,2002年12月学校又整体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3年3月4日湖北省各大新闻媒体都作了报道),是全国为数不多、湖北地区第一家通过这一国际质量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这些都是我校办学信誉的具体体现。如今,各用人单位、学生和家长已认可长江职业学院为培养高级实用型人才的最佳学府之一。
2、问:你校招生计划是什么性质?国家是否承认学历?
答:长江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直接发文(教发[1999]109号)批准建立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属国家统招计划,新生录取工作全部纳入省级招办网上录取,学生学籍全部实行电子注册上网。学校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国家承认学历,学校颁发的学历文凭可在教育网上查询。学校的国家标准代码为44203。
3、问:你校2003年在哪些省有国家统招计划?录取规则怎样?
答:我校2003年在外省招生计划已由教育部向广东、内蒙、吉林、辽宁、黑龙江、甘肃、宁夏、青海、重庆、天津、河南、山西、河北、陕西、江西、安徽、云南、广西、海南、湖南、四川、新疆、江苏、浙江、山东等25个省(市、区)下达,详情请见相应省(市、区)招办公布的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代码。我校2003年制定了招生章程,由各省(市、区) 高招办向社会公布,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新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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