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南京大学咨询问答实录 | |  | | 1、南大在自主招生中有哪些条件?什么样的学生可以参加南大自主招生?
南京大学主要对三种类型的学生实行自主招生:一是平时学习成绩一贯优异的;二是有特长的,如学科竞赛获奖者或某一学科有科技创新能力的,及文艺、体育才能突出者;三是思想品行优秀,本人或父母具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为配合全国抗“非典”的形势,减轻白衣战士的后顾之忧,我校又出台了对战斗在抗“非典”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子女报考南京大学的优惠政策:所有抗“非典”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大学,达到南京大学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投档线,则保证录取;因抗“非典”而光荣牺牲的医务工作者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南京大学,可在南京大学投档线下降20分录取。
2、如何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1、 将南京大学2003年自主招生录取方案向社会公布,使广大考生对我校自主招生的条件、优惠政策、操作程序等有所了解,做到有章可循。
2、 考生既可以通过学校推荐,又可以采取自荐的方式申报我校的自主招生。 3、 所有被列为自主招生对象的考生和最终录取的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接受举报。
3、有哪些监管机构和监督措施?
学校成立了自主招生资格审查专家组,由纪检部门、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对申请自主招生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凡申报者,一律要求学生所在的中学提供其高中阶段学生成绩清单和模拟考试成绩和排位及各种获奖证书。确定为自主招生对象的名单要求在中学张榜公布。凡被举报者,将派专人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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