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站 上海分站 江苏分站 河北分站 四川分站 内蒙古分站 山东分站 山西分站 广东分站 河南分站 湖南分站 湖北分站
研招咨询 高职高专 高考招生 公务员 软件学院 远程教育 专题汇总 大学导航 在线学习
首 页 | 高 考 | 外 语 | 校园招聘 | 自 考 | 民 校 | 在职硕士 | 教育装备 | 博 客
校 园 | 考 研 | 留 学 | 教师招聘 | 成 考 | 资 格 | IT 培 训 | 极速商城 | 社 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高考 > 高考快讯 >
教育部:高校学生公寓不能按家庭经济状况分配
http://www.eol.cn2004-08-11 11:48中国青年报作者:刘万永
页面功能 【我要“揪”错】【打印】【关闭】
高考电子周刊
    2008年周刊回顾 New

  8月10日从教育部获知,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和公寓管理的问题最近被提上议事日程,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学生公寓以班集体为单位安排住宿,同时尽量避免多校合用学生公寓,不能按家庭经济状况分配住房,而且强调,学生校外租房要报学校备案。

  据悉,高校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包括学生住宿管理在内的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负总责。物业管理部门有责任为高校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而且应尽量避免多校合用学生公寓,已由几所学校合用的学生公寓,各高校要分别派人组成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负起安全责任。

  同时,高校要将学生在宿舍和公寓内按班集体住在一起,按班集体建立党团支部。坚决反对按学生经济状况分配住房的做法。高校要以学生宿舍和公寓为基地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班主任则必须每周定期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

  针对日渐突出的学生校外租房问题,教育部表示,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经本人与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

    相关专题:高校新生入学指南

相关链接
走进象牙塔你准备好了吗?——心理篇
走进象牙塔,你准备好了吗?——生活篇
大学新生学习有方
大学学习大不同
大学,一个新起点
直属高校贯彻《信访条例》研讨会举行
大学生精神症状自我诊断测试
学习动力自我诊断测试
生活适应篇(专题)
中国教育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小说/读小说/在线小说
站内搜索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京ICP证020165号
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CERNET Corporation
Mail to: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