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我校招收工程硕士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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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代码 |
领域名称 |
序号 |
专业代码 |
领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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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30102 |
机械工程 |
6 |
430113 |
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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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30105 |
材料工程 |
7 |
43011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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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30108 |
电气工程 |
8 |
430115 |
水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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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9 |
430117 |
化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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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30111 |
控制工程 |
10 |
430139 |
生物工程 |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为全国的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安排;第二阶段由我校组织。
第一阶段,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 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我校相关院系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持有2003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我校任一工程硕士领域申请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该成绩应首先登陆 http://www.cdgdc.edu.cn/zyxwcj.html ,输入03年考生的身份证号码核准考证号码,核查03年考生的“GCT-ME”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关于我校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综合测试 详情,请关注郑州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或电话咨询相关院系。
(三)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2004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四、报名方法
2004 年在职攻读专业学位报考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 (7月10日-22日) 到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 (7月28日-31日) 到指定地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
1.填写资格审查表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下载《200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先填写该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好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 后,即可上网报名 。
2. 网上报名
考生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必须在7月10日至22日,登录河南农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hnwb.henau.edu.cn/ )上网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
3. 资格审查
各位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自审报考资格,我校资格审查工作放在录取前进行,对于不符和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工程硕士专业测试及面试在录取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现场报名
(1)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后,请于2004年7月28日至31日到河南农业大学报名点按有关要求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程序
A、交验身份证、资格审查表(照片、身份证、本人三对照);
B、根据网报编号,查询个人网报信息表;
C、现场照相,打印“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
D、本人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签名、交费。
考生可在河南省指定地点考试;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
五、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4年10月23日。
GCT:2004年10月23日8:30—11:30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学校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自行划定。学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 ,择优录取。录取人数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七、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3.培养费按当年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
八、其他事项
1.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将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其中水利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不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录取软件工程领域的人数由我校根据社会需求和本单位的培养力量自主确定。
2.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