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科研发展|教育资源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考 > 其 他 类 > 公务员考试 > 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题 > 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动态 >
报考2005年海关系统公务员考试报名须知
http://www.cer.net2004-10-18 10:40中国海关网站

一、重要声明

    1.本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考试录用专用网站,海关系统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接受报名及发布所有最新信息将通过本网站进行。

    2.考生正式填写《考生报录信息表》前,应仔细阅读《中国海关2005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公告》,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及报考志愿,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所填资料若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海关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或分别报考不同职位,一经发现,海关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

    2.海关招考对象包括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共招录1521名公务员。考生注册时必须正确选择“考生身份”,不同身份考生要求提交的信息不同。考生可以在《考生报名信息表》中更改考生身份。

    3.考生在填写所有栏目时请左对齐,姓名中间不要有空格,其他栏目同一行内容,字间也不要有空格。

    4.《考生考录报名信息表》填写要求

    ①考试地点:人事部将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设置考场,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近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②外语水平:考生须写发证机构、所学语种及掌握程度。如:国家英语4级。

    ③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确保海关能及时通知面试,请考生务必填写有效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由于联系方式无效影响考试录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④是否接受调剂:根据人事部有关精神,对于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分数线但未能进入该职位面试入围线的考生,若选择同意调剂,我们将根据其报考职位和所学专业的情况,向其他海关报名不足的相同或相近职位推荐。

    5.考生填报志愿后,海关通过网络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于2天后通过本网络查询审查结果。在海关进行资格审查之前,考生可以修改个人资料和报考志愿。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重新修改报考志愿。审核合格者不得修改个人信息。

三、特别提示

    1.准考证副证打印

    考生在报名确认后,将直接领到准考证主证,由于公共科目笔试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本网站将不设准考证副证打印功能,请到“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证。  

    2.手机短信提示服务

    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考各阶段信息,本网站提供短信提示服务。 短信提示服务分个人信息提示和公共信息提示。

    个人信息提示主要通报涉及考生个人的报考信息提示,如: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成绩情况、是否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情况、是否参加体检、体检是否合格、是否被录取等。

    公共信息提示主要发布海关招考的重要通知和公告等信息。

    短信提示功能是有偿付费服务,每项信息1元(受短信字数限制,分两条发送)。短信有关费用按照电信部门统一市场定价收取,海关承诺除发送考录相关信息外,不向考生发送任何商业广告信件和直邮广告。

    短信提示功能属于考生自愿选择功能,考生可自行选择接受信息的种类,并可自由退订。

    在考录网上选择接受短信服务的考生,将收到免费的确认短信,考生确认后,正式开通短信服务。考生也可以主动发送短信确认开通短信服务,移动用户发送KS到8257557;联通用户发送KS到9257557。

四、免责条款

    1. 填报个人信息应仔细核对后提交,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导致不能提交或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考生报考期间,应及时登陆本网站查询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全站搜索
北京 | 天津 | 河北
山西 | 宁夏 | 江苏
安徽 | 山东 | 上海
浙江
| 江西 | 福建
湖南 | 湖北 | 河南
四川 | 贵州 | 重庆
云南 | 青海 | 辽宁
吉林
| 广东 | 广西
海南 | 陕西 | 甘肃
新疆 | 西藏 | 黑龙江 内蒙古
 特别推荐:
【会计】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差错更正(总)
【公务员】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答题模式
【会计】给07年注会考生的“金玉良言”:四点忠告
【公务员】冲关07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考法条 解读
【会计】07年CPA考试《会计》权威预测试题汇总
【会计】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技巧之学习要领
【公务员】细节决定成败---专家指导2007年公务员考试
 专题汇总:
【会计】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题辅导
【会计】07年CPA《中级财务管理》最新预测卷
【公务员】2007年公务员招考面试指导专题
【司法】07司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三十五个备考考点
【会计】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重点知识点精讲
【公务员】2007年公务员成功应考五大技巧
中国教育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020165号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Mail to: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