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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部分省市高招改革“亮点”频现
http://www.eol.cn2005-04-06 17:07中国教育报作者: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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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电子周刊
    2008年周刊回顾 New

  日前,全国部分省、市2005年高招政策已确定。在严格按照教育部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与2004年相比,各地高招政策在结合本省、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都做了相应的变化和调整。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部分省、市高招改革的最新动态——

    有关高考题型

  湖南:数学、英语题型有较大变化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公布了《湖南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补充说明》。其中,英语和数学题型较2004年相比有较大变化。

  高考数学中等难度的题将占到50%,试卷中容易题、中等题、难题三种试题分值比例为3∶5∶2,题型与2004年相比有很大变化,选择题比2004年少了两个,分值减少10分;相反,填空题比2004年多了一个,分值增加4分,解答题比2004年增加了6分。

  英语考试听力计入总分,计30分,时间为20分钟,包括5个听短对话,选择答案;12个听长对话,选择答案;3个听取信息,填空。此外书面表达共35分,时量为40分钟,包括10个填空题和一篇作文。题型主要变化为:听力第三节改为填空,考查考生获取、概括、表达主要信息的能力;书面表达部分第一节由原来的短文改错改为填空。

  有关外语听力

  湖北:听力分值与2004年相同

  从2005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各省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并将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

  鉴于听力在英语学习中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决定仍在高考中进行听力测试,英语科目的考试模式与含听力测试的全国统考卷保持一致,听力部分的分值和比重与2004年相同,仍为30分。

  河北、甘肃:不再进行听力统一测试

  2005年河北省普通高考外语科考试不再进行听力测试。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将包含有听力测试的高中会考外语科成绩作为必备内容,采集到考生基本信息,以备高等院校录取时进行参考。对于没有外语科会考合格成绩的社会考生,2005年高考暂不作要求。

  甘肃省对2005年的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省级招办不再进行外语听力统一测试,由各市(州)自行组织实施。

  有关志愿填报与录取

  福建:先公布分数,后填报志愿

  2005年福建省对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间作了调整,高考成绩公布、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以后进行志愿填报,本、专科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

  同时,2005年福建省本、专科录取结束后将不再安排补录。据该省高招办介绍,这主要是考虑到两方面的原因,一是2005年实行了分数公布且切线出来后才填报志愿的政策,给了考生以更清晰自主选择的机会;二是社会需求量不大。据介绍,2004年福建省专科补录的计划是2.8万人,潜在生源达4万多,结果报考志愿的才1万多人,最后真正到学校报到的才两三千人。

  吉林:两次填报,两段录取

  据吉林省高招办负责人介绍,2005年吉林省报名考生达到16万以上,比2004年增加了3万多人。该省2005年高考志愿填报采取两次填报志愿、两段录取的方法。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28日,填报志愿时,考生只填报第一段录取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5日至8月8日,只允许第一段录取落选的本科考生和参加高考的全体专科考生填报。

  吉林省2005年高考录取设有6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专科批次及独立学院(民办)专科批次。在6个录取批次中,每个学校志愿中均设有6个专业志愿。

  吉林省招生办同时规定,重点院校、一般本科、体育类本科、独立学院(民办)本科、艺术类本科和专科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在第一阶段录取前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普通专科(高职人独立学院(民办)专科、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第二次填报志愿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在第二阶段录取前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江苏:改革原有模式,实行平行志愿

  2005年江苏省本专科计划招生34万人左右,其中本科计划17万人,专科计划17万人左右,确保高考录取率稳定在70%以上。

  2005年江苏省改变以往高考志愿设置的模式,在普通类院校的各录取批次中,取消以前设置的院校一、二、三、四志愿,改为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加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据悉,这是江苏省为了服务考生,降低填报志愿风险而采取的新举措。

  据了解,普通类考生在提前批次及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可以填报A、B、C3所院校,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可以填报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中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提前批次、本科批次的3所院校志愿和专科批次的5所院校志愿都是平行关系,在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进行,对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按A、B、C或A、B、C、D、E顺序依次检索,只要有一所院校符合条件,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

  河北:志愿分段填报,录取批次细化

  2005年河北省将实行分层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改革。将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分为一段,先组织考生填报这一段的志愿,然后进行录取。待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和专科三批的志愿,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同时,2005年将进一步细化录取批次,专科二批增加C批次,共计13个录取批次,为考生增加了选择高校的机会。

  重庆:首次网上填报志愿

  2005年重庆市将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中旬。2005年重庆市高考将实行平行志愿按分录取,这项政策为高分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据悉,本科一、二、三批和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均设一个志愿、两个平行志愿和三个平行志愿,高职(专科)第二阶段设五个平行的一志愿。如果考生第一志愿没被录上,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将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进行录取。

  有关照顾加分政策

  北京:11类照顾对象须经资格审核

  北京市高考照顾对象日前已确定。2005年高考照顾的对象总共有11类。据悉,要想获得高考照顾,各类对象还须到相应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是高考照顾的第一类考生。第二类可享受照顾的对象是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第三类和第四类被照顾的对象都是体育特长生。归侨和华(归)侨子女要想在高考中得到照顾,须由区县侨务部门出具证明。烈士子女由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由区县招办负责审核,并将获奖证书复印件装入档案。区、县级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由区县民政局及市民政局见义勇为处审核盖章。现役军人子女,指父亲或母亲为现役军人的考生,以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依据,由区县招办负责审核,并将原件装入考生档案。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考生的审核,以部队颁发的士兵退出现役的证件为准,由区县招办负责审核,并将证件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考生的审核,以区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江苏:往年加20分投档减为10分

  2005年江苏省对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即对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录取时由往年加20分投档的政策,调整为加10分投档;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的办法,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个别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并须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加20分投档。

  上海:三校优秀生有加分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决定对参加2005年上海市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三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行推荐,实行加分政策。在校期间曾获得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参加高职院校招生统一考试享受总分加12分;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加20分。

  同时还规定,在校期间两次以上或毕业学年期间一次获得区县、局级及以上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或在校期间获全国中职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是本市中职学生职业技能比赛个人全能奖的技能特长生,参加高职院校招生统一考试,享受总分加6分;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享受总分加10分。

  陕西:调整运动员加分政策

  从2005年起,陕西省取消二级运动员加分照顾政策,一级运动员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陕西省招办不再进行体优项目测试,同时要求发证机关严格审查运动员资格,陕西省招办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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