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站 上海分站 江苏分站 河北分站 四川分站 内蒙古分站 山东分站 山西分站 广东分站 河南分站 湖南分站 湖北分站
研招咨询 高职高专 高考招生 公务员 软件学院 远程教育 专题汇总 大学导航 在线学习
首 页 | 高 考 | 外 语 | 校园招聘 | 自 考 | 民 校 | 在职硕士 | 教育装备 | 博 客
校 园 | 考 研 | 留 学 | 教师招聘 | 成 考 | 资 格 | IT 培 训 | 极速商城 | 社 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高校新生入学指南 > 经济适应篇 >
上海公办高校住宿费不得超过1200元/年
http://www.eol.cn2005-08-26 08:33中国教育在线--高考专栏
页面功能 【我要“揪”错】【打印】【关闭】
高考电子周刊
    2008年周刊回顾 New

  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继续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市教委、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沪上各高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教委等部门表示,对于公办高校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建造的学生宿舍,应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住宿收费标准控制在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内;同时对公办高校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造的学生宿舍,条件较好的(3-4人/间),在最高限额(每生每学年1500元)范围内,由学校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学校提供的水、电免费使用额度最低为每生每月3吨水,每生每月5千瓦小时电,具体免费使用额度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在备案报告中说明。超额部分的水、电收费标准,按政府批准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执行。饮用水、热水收费标准可按成本费用收取,但不得收取管理费。住宿费调整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与此同时,市教委还强调说,今后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高校各类收费标准的调整计划必须在上一学年11月底前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收费标准一律不得调整。属于收费备案项目也必须在收费实施前3个月办妥收费标准制定办法并进行公示。

来源:《东方早报》

相关链接
多少钱为你壮行?——八位准大学生装备清单
高校地图完全手册之重庆篇:求学山城爬坡上坎
南京部分高校要求大一新生不许自备电脑
2005级清华学生可四次转系 刚入校即可申请
走进象牙塔你准备好了吗?——心理篇
走进象牙塔,你准备好了吗?——生活篇
大学新生学习有方
大学学习大不同
经济适应篇(专题)
中国教育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小说/读小说/在线小说
站内搜索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京ICP证020165号
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CERNET Corporation
Mail to: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