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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200民办学校定自律公约
记者 郭爱娣

     昨天,朝阳区民政局公布区内200余家民办教育机构联合制定的《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自律公约》,自行规范各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并向社会公开了监督和举报电话65920447。

  公约约定,各民办学校应依法开展招生活动,不做虚假广告;按市相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及退费制度,并主动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严格选聘教师,实施校内教学素质考核。

  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将为各校设立诚信档案,对违反公约的学校将在朝阳民办教育资讯网及相关媒体上予以通报批评。 200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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