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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高考军事院校报考政策完全解读
http://www.eol.cn2006-03-29 16:32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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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电子周刊
    2008年周刊回顾 New

  2、内科

  (13)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14)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脏收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经心电图或其他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15)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 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3个,两侧肺门不超过4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5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② 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③ 一侧肋隔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16)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②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③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④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①③两项,陆勤学员合格。

  ⑤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17)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①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②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他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③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18)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19)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疟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20)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他心理障碍,合格。

  (21)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22)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3、耳鼻喉科

  (23)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24)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水面舰艇、潜艇学员不合格。
 
  (25)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坦克学员合格。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学员合格。

  (26)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27)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学员合格。
 
  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嗅觉:迟钝,防化学员不合格,其余各类学员合格。
 
  (28)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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