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报考指南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报考指南 贵州分类招生报考指南

学校简介(报考代码:0038)

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高职专科为主,文、理兼容的高等职业学院。现有6个教学系,开设有畜牧兽医、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会计、药学、护理等30余个高职专业。

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现有教职工548人,其中专任教师433人,教授12人,副高职称118人,硕士研究生以上97人。现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职教名师3人,州级优秀科技人才9人,州级农业专家16人,“甲秀之光”学者1人。

学院办学已凸显出高、中职教育、成人教育相衔接,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鉴定相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特点,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为黔西南州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技术技能人才。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9-3916666(传真)  凌老师

0859-3655074  葛老师

0859-3655069 李老师

电  话:0859-3655074

监督电话:0859-3665013   罗老师

网  址:http://www.qxnvc.edu.cn

详细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凤仪路2号

邮  编:562400

学院手机网站二维码:

招生专业及计划

 

 

报名条件、方式及志愿填报时间

报名条件

一、参加贵州省2020年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 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 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加贵州省2020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 中职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一、因疫情影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院的招生章程,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志愿。

学校设施

学校位于滇黔桂三省通衢之地的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兴义市,是一所文理兼容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设有国家、省级、院级生物技术工程、护理、药学、助产、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校内实训基地50个,校外实训基地67个。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第107所、国家科技部和农业部星火学校等,具备贵州省安全培训三级资质、贵州省煤矿安全培训三级资质等。开展行业部门、职业技能等培训近70000人次,4000多人次获得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资质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9-3916666(传真)  凌老师

0859-3655074         葛老师

0859-3655069         李老师

监督电话:0859-3665013   罗老师

学院官网:http://www.qxnvc.edu.cn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凤仪路2号

邮 编:562400

学院手机网站二维码: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时间安排:

2020年5月7日00:00至5月10日24:00,凡参加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符合报考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二、考试内容

1.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检测该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不进行文化考试,成绩按满分100 分计算。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与第一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若提交本人第一次填报志愿学校出具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证明(须经学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可认定为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试成绩,不再参加第二次考试。

2. 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与第一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若提交本人第一次填报志愿学校出具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证明(须经学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可认定为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考试成绩,不再参加第二次考试。

 

录取原则及收费标准

录取原则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根据高中阶段8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则先后按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院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录取。排序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根据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综合评价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院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不录取。排序原则: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三、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賽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近的专业。

四、考生第二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与第一次填报志愿所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我院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

五、我院按照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时间完成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将拟录取名册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我院须下载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在我院报名参考的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须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宁波楼201室)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六、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3500元/学年/生;学生公寓住宿费:800元/学年/生。

普通宿舍住宿费: 300元/学年/生;书费:400元/学年/生。

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标准免收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奖励。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征入伍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院级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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