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报考指南 贵州分类招生报考指南

学院简介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紧紧围绕贵州省贵阳市经济社会和产业的发展需要,设有轨道交通、城乡规划建设、财政经贸与信息技术、食品药品与化工、装备制造、旅游与航空服务等六个专业群,56个招生专业,常年招生专业35个;在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的实践中,各特色二级分院、系在人才培养理念、专业课程体系、教育教学方法、校企职业文化、技术创新研究等五个层面形成了“校企融合”的办学特色。【更多】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7981901,87981902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网站:www.gyvtc.edu.cn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中加)专业、酒店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其它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学院依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制度,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学生奖励和资助。奖励和资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元至3500元,同时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免学费3500元。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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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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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分类招生考试拟招生计划
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2019年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学院部分专业要求指定课程学业水平考核在B等及以上;学院部分专业对接企业用工标准的需要,将企业用工对身高、视力等标准条件向社会公开,考生谨慎填报该类专业;具体要求见《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二)参加全省2019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学院部分专业对接企业用工标准的需要,将企业用工对身高、视力等标准条件向社会公开,考生谨慎填报该类专业;具体要求见《2019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填报时间:2019年3月1日09∶00至3月7日17∶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须登陆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我院招生章程,选填我院六个专业志愿。

根据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按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组织第二次网上报名。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3月13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考生名单和考核办法(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内容);

(二)3月13日14:00—17:00考生领取《准考证》:考生登录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yvtc.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3月16日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还需参加文化考试。

(注:未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一律不予录取,身份证原件遗失的,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证明,并在考生照片上盖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录取原则

(一)分类考试招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评价分值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60%、40%形成总分值,总分100分;

(二)分类考试招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60%、40%形成总分值,总分100分。

(三)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由省教育厅组织审核后,可免试(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近的分类考试(应、往届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

(四)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2010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的考生,以及有省级及以上比赛经历,且在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出具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数次序册、成绩公告单、获奖证书、奖牌等),可免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更多】

校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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