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省“小中高”开始评审
中国教育在线 福建省教育厅 2009-07-21
日前,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厅下发《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09年福建省小学教师推荐参加评审人数仍控制在360名,每所学校(单位)推荐名额最多不超过3名。
《通知》详细规定了评审范围与聘任、评审条件、推荐名额与比例、评审组织和程序等具体事项,要求推荐对象中的小学专任教师不少于65%,非专任教师(指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的校级领导,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小学教研、督导、电教人员)不超过35%。专任教师中的农村教师(指城市、县城所在地学校以外的教师,下同)原则上不少于 40%。注意推荐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据了解,本次申报评审人员的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09年8月31日。在2009年8月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再参评。本次评审通过人员,由各校结合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内,按岗位聘用程序予以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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