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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征求意见,将作为升学重要依据!
2018-01-23 2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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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教育在线讯 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进行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

  综合评价5方面最高20分

  《意见》要求,广东各地市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重要依据。5个方面每个最高分均为20分,实行各自计分且各学期得分可以累加,但五方面得分不作汇总。各市结合区域实际和学生成长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减二级指标或作进一步细化,形成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各市也可结合实际增减重要观测点,要保证五方面最高得分值相等。

   评价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在查看《意见》发现,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多元定性评价与重要观测点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写实记录主要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成长过程中客观记录的、能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如典型事实材料、重要活动过程记录、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活动作品,以及照片、录音、录像材料、各种证书等。写实记录要描述详尽、客观真实、有据可查。《意见》鼓励各地采取“谁实施谁记录”的做法,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实施的考试、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直接由实施方将学生参与情况导入信息平台。

  评语评价则包括自我陈述、同学评语、教师评语和家长评语几个部分,其中,教师会组织同学采取班级或小组评价的形式,依据学生在班级中的主要表现,对个体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等进行客观描述和评价。同学评语主要用于教师掌握情况更好地指导学生成长。教师要在评价方法、评价内容、评价导向等方面加强指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科学实施同学评价。

  家长可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根据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现,特别是子女成长变化进行陈述和评价,形成家长评语。家长评语主要用于引导家长更深入参与学生成长培养特别是综合素质发展,并为教师指导学生成长提供参考依据。学校要在家长撰写评语方面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2018年1月22日至2月2日,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2765324122@qq.com)或来函(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中国教育在线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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