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17年人才招聘简章

学校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建设的大学,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以材料学、化学工程、应用化学、机械工程、自动化、信息与计算机为特色学科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现有崂山、四方、高密、济南四个校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院士2人、双聘院士7人,外专千人计划专家1人,青年千人计划专家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学名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9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2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和海外特聘专家20人,省级教学名师12人。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优秀人才!

应聘要求

  一、引进人才层次及主要条件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或国(境)外同层次人才。

    第二层次: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类),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带头人,以及其它相当层次人选。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相当于以上项目的首席科学家。

       3、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两位人员;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首位人员;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4、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或《Cell》杂志上发表论文至少2篇,并有较高的引用率。

      第三层次: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中前两项条件之一,或后三项条件之二: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入选者,中组部“千人计划”(创业类)入选者,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以及其它相当层次人选。

      2、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15篇以上。其中,在化学、材料等相关领域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100以上,并有高影响因子、高被引的代表性论文;在机械自动化、化工、数理信息、环境安全工程等相关领域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40以上;在人文社科相关领域发表CS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30以上。

      3、近5年累计纵向科研经费总额自然科学类5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100万元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及以上;

       (2)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项目2项及以上;

       (3)近5年主持过1项国家级项目和2项及以上省部级项目。

       4、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位人员;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两位人员;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等奖首位人员。

       5、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CSSCI收录15篇及以上。

      第四层次: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第一项,或后三项条件之二:

      1、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以及其它相当层次人选。

      2、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等奖前四位人员;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三位人员;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两位人员;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两位人员;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二等奖首位人员;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3、近5年累计纵向科研经费总额自然科学类2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40万元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

         (2)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项目2项及以上。

       4、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CSSCI收录10篇及以上。其中,在化学、材料等相关领域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60以上,并有高影响因子、高被引的代表性论文;在机械自动化、化工、数理信息、环境安全工程等相关领域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30以上;在人文社科相关领域发表CS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15以上。

      第五层次: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两位人员;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前两位人员。

      2、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累计纵向科研经费总额自然科学类在5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以上。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CSSCI收录5篇及以上。其中,在化学、材料等相关领域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30以上,并有高影响因子、高被引的代表性论文;在机械自动化、化工、数理信息、环境安全工程等相关领域发表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20以上;在人文社科相关领域发表CSSCI论文累计影响因子8以上。

      具备上述三、四、五层次条件的人员,向我校提出申请后,经学校专家委员会认定后确定最终人才层次。

    二、引进人才待遇
人才层次
主要待遇
第一层次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殊政策。
第二层次
特殊、急需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主要待遇。
1、提供200万元的住房补贴和100万元的安家费。
2、自然科学类提供5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享受60-80万元/年的岗位津贴。
第三层次
1、提供100万元的住房补贴和50万元的安家费。
2、自然科学类提供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享受30-40万元/年的岗位津贴。
第四层次
1.提供50万元住房补贴和30万元的安家费。
2.自然科学类提供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3.享受20-30万元/年的岗位津贴。
第五层次
1.提供20万元住房补贴和10万元的安家费。
2.自然科学类提供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会科学类提供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三、引进程序和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详细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科研和获奖情况等)发送至指定邮箱qustrc@163.com,具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优先。

    四、招聘岗位

学院
学历学位
需求学科或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加工工程、材料学、包装印刷
化工学院
博士研究生
化学工程与技术、药学
化学院
博士研究生
应用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无机化学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
数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
数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自动化学院
博士研究生
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中德科技学院
博士研究生
应用化学、电气工程、机械工程
海洋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
海洋化学、生物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经济与管理学院
博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贸易学、应用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博士研究生
中国史、马克思主义理论
外国语学院
博士研究生
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
艺术学院
博士研究生
艺术学
传播学院
博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图形图像学)、数字媒体技术
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法学、社会学
体育学院
博士研究生
体育学

       五、联系方式

       简历发送邮箱:qustrc@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8959097

       学校主页://www.q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