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创办于2001年6月,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独立学院,位于有“避暑之都”和“森林之城”美誉的贵州省省会——贵阳市。学院以教师教育为特色,融文、法、理、工、农、商、管、体育和艺术教育于一体,秉承“保证基础、加强实践、形成技能、培育特色”的办学理念,构建“一个专业,多个职业发展方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培养创新性、应用型本科人才。2010年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连续五年被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评为全国100强独立学院。
学院占地500余亩,现有12个系、4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12500余人,是全国为数不多,贵州省规模最大的独立学院。校园里湖水荡漾,绿树成荫,教学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是学习和生活的理想场所。学院以贵州师范大学教育资源为基础,整合省内外优质师资,建立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及优秀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及高级职称的教师均超过65%。学院聘请资深教育教学专家组建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组,研究和指导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建立了150多个实习基地,实施春秋两季“学期实习”和“顶岗实习”。 办学十多年来,学院已为社会输送毕业生12000余名,毕业生年终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0%以上。
学院贯彻“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学生工作理念,建立了“学院—家长—社会”联合培养机制;实施低年级半军事化管理。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继续深造。开展有以教学为中心的“一个班一个亮点,一个专业一个特色,一个系一个精品”学生课外活动,激发了学生学习热情;重视学生各类学科竞赛、专业竞赛和科技活动的开展,多名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等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百余名学生考取美国印第安纳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等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为学院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先后荣获贵州省五好基层党组织、贵阳市白云区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贵州省春晖活动工作先进集体、贵州省教育厅教学改革成果一等奖、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志愿者服务优秀集体、贵州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连续五年被中国校友会网大学评价课题组评为全国100强独立学院。
学院以贵州师范大学教育、教学资源为基础,整合优化省内外优质师资,建立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及优秀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及高级职称的教师均超过60%。学院聘请资深教育教学专家组建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组,研究和指导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精良。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号
邮政编码:550014
咨询电话:0851—6771489,0851—6770323(传真)
电子邮箱: qsxyzj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znuqsxy.cn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国标代码:13652;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成立于2001年6月26日,是由贵州师范大学举办,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2001﹞252号)、贵州省教育厅(黔教计发﹝2001﹞271号)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04﹞9号)确认的新机制本科独立学院……>>【详细】
学院2014年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招生2380人,共32个招生专业。
点击查看>>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表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当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实行学院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网上远程录取的方法。
第十二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认可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体育类考生专业、文化及综合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学院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参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安排:学院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已满,同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在招生工作中,录取报到数未达40人的专业,学院根据其专业特点,结合考生意愿调整到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报考音乐学(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专业考生建议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音乐学(航空及高级综合服务管理方向)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调剂录取音乐学专业考生。
第十七条 学院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第十八条 为确保考生利益且不浪费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期间,学院将对进档的贵州省考生进行电话确认,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报考我院的贵州省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并在录取期间随时留意自己的投档信息;档案已投至学院的,应在第一时间与学院进行有效沟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的或者在电话确认时确定放弃就读的考生,学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