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专访嘉宾:宁波大红鹰学院 ]

招生办主任 叶晓莉

宁波大红鹰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由宁波大红鹰教育集团出资举办。学校创办于2001年4月,200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0000人,其中本科生近18000人。

学校坚持“致良知、育实才、立善业 ”的办学理念,坚持“百折不挠、超越自我、不断追求崇高目标”的学校精神,坚持“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首选大学”的办学理想,以“自信、专注”为校训,以特色创建和内涵发展为重点,以国家推进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为契机,努力建设成为一所国内领先、有改革创新示范价值、特色鲜明的民办大学。

访谈实录

主持人:今天我们做客演播室的嘉宾是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主任叶晓莉。请叶主任为观众朋友们介绍下宁波大红鹰学院的基本情况。
       叶主任:好的,宁波大红鹰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核心区宁波市。现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位于宁波市区学院路;杭州湾校区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紧邻世界最长跨海大桥。校园总占地面积1738.3亩,建筑面积近54万平方米。目前学校设有信息工程学院、金融贸易学院、财富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基础学院等9个分院,全校教师1081人,全日制在校生约2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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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学校
  • 教学特点
  • 2015招生规则
  • 国际合作与交流
  • 机构设置
  • 奖学金
  • 关于学校

    学校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现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位于宁波市区学院路;杭州湾校区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紧邻杭州湾跨海大桥南端。校园总占地面积1738.3亩,建筑面积近54万平方米。目前,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学院、经管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人文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基础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社科部、公共体育部、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用科技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等机构,共开设25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经、管、文、艺等5大学科门类,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设计艺术学、新闻学等四个学科为浙江省重点学科,国际贸易学科为宁波市重点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浙江省重点专业、省优势专业和宁波市品牌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大宗商品交易)、工商管理(创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移动电子商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机床设计)为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动画专业为宁波市特色专业,面向软件外包的软件信息技术专业群被列为宁波市重点专业群。

    学校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战略,侧重面向信息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通过学科专业的创新、交叉与融合,建设地方性、应用性特征明显的学科专业;逐步构建起面向区域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依托校企多元、紧密合作,突出应用能力培养主线,促进大学生科学基础、实践能力、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中小企业中高端技术、管理岗位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重视与地方政府、中小企业及社会专业团体发展密切伙伴关系,重视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及配套服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产教融合、创新驱动,融合多方资源,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建设成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解决区域中小企业工程技术问题的研究基地、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服务基地。

  • 教学特点

    学校先后与200余家企业建立了“以产权或资金为纽带”、“技术、资金、人才三位一体”、“产学研一体化”等长期、稳定、紧密型的校企合作关系和产学研联盟,构建了由市场机制主导的合作双方相互支持、相互渗透、双向介入、全程参与、资源互用、责权明确、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校企合作共建二级学院,共建学科专业,共建应用型教学团队、课程体系、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共同推进基于产学研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改革,共同开展应用科研、咨询、培训等社会服务,涌现了大宗商品商学院、国泰安创业学院、微学院、圣天龙动画游戏学院、蓝源家族财富管理研究院、埃美柯自动化装备协同创新研究院、大宗商品产业体系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合作项目,有效形成了校企深度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服务、合作发展的良好格局。

  • 招生规则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A.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我校按各省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 国际合作与交流

     学校与台湾昆山科技大学合办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纳入了国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并与美、英、德、澳、韩等10余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50余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开展了“2+2本科双学位”联合培养、学分互认、交换生、保送生、短期交流、教师聘任与访学等国际合作项目。

  • 机构设置

  • 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家庭贫困情况,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2、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贫困情况,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3、宁波慈善助学金。设立宁波慈善助学金,每学年2500元/人。
    4、爱心基金。为突发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贫困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5、勤工俭学。贫困生可依靠自己的劳动力,进行校内校外勤工俭学。
    6、结对助学。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与我院贫困生结对、我院部分老教师和党员教师与贫困生结对,帮助完成学业。其中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每学年2500元/人。
    7、助学贷款。学院帮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5000元/人,毕业后三年内还清。在校期间贷款利息与国家财政承担,毕业生由学生本人承担。同时,学生也可向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利息由财政补贴50%,毕业后六年内还清(具体情况由当地金融机制定)。
    享受以上任何一项补助必须提供贫困证明,证明必须由乡、镇以上政府出具,需写明家庭具体贫困情况。

美丽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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