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纳入刑法
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相关条文:
一、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二、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
四、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 【详细】
201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的第一次高考,作为作弊入刑后的首次高考,不少地区
出台具体举措,提升考场作弊防控系统。然而,不论是古代科举,还是国外考试,针对作弊所出台的反作弊措施皆不胜枚举。
一、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二、加重对非法出售、提供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新增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替考行为的处罚措施
四、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作弊器材的行为的惩处力度 【详细】
王娜娜,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人,她在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就离开家乡出外打工;十二年后,她发现自己当年并非落榜,而是考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但是却被人冒名顶替去了这所学校 ...
河南高考被顶替者王娜娜:上大学在我心里一直是个阴影【详细】教育部:
严防考试作弊 维护公平公正
科举制 是中国古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从隋唐起,直至清末,科举制度在中国延续了1300余年,对中国古代社会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科场如同战场,为了考取功名而实施的作弊手段层出不穷,针对这些作弊手段而颁行的反作弊措施亦不乏其数。
以真实的成绩向父母汇报是一种孝,以真实的成绩对待自己是一种善。凭实力,虽败犹荣;靠作弊,虽荣也耻。打造零作弊校园,是每一个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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