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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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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接收2015年推免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8月8日教育部召开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视频培训会及我校8月14日召开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现将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工作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务必切实加强接收推免生的领导组织工作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14]5号),2015年推免生政策及工作程序有五项重大调整:

  1.取消学术和专业学位的名额限制;

  2.取消各推荐单位留校的限额;

  3.推荐和接收工作分开,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

  4.保障学生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在网上多次自由选择接收单位和就读专业;

  5.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必须使用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据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扩大会上明确提出,要求各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政策制订、资格审查、组织复试、确定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务必谨慎制订切实可行的推免生接收政策和复试录取管理办法,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各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应严格遵守教育部推免生政策,根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制订灵活、切实可行的推免生接收政策和复试录取管理办法,明确接收条件和接收程序,组建高效率、负责任的接收推免生复试小组,及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组织复试,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努力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推免生的质量。

  需要注意的是,各学院在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应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将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接受工作的核心,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三、进一步加强接收推免生环节的宣传工作

  由于今年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在时间上被划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对推免生的吸引力,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接收推免生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推荐工作和接收工作的时间差,调动各学科教师、教授的积极性,积极跳动各方资源,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吸引更多优秀的推免生报考我校。同时,各学院应及时更新学院网站信息,将有关接收推免生的优惠政策、导师信息、专业介绍及招生信息及时发布到学院网页上,方便学生及时了解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政策和要求。

  四、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规范管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各学院制订的接收政策、接收程序、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应及时在网上公示公开,切实遵守教育部的推免政策,各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人数原则上限制在本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的50%以内。在接收推免生的过程中,各学院务必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接收工作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学校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工作的院系和人员,将按照招生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另外,各学院应根据接收推免生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做好推免生的各项工作安排,根据各阶段的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和数据(见附件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8.18

  附件

  1.各部门接收推免生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

  2.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3.北京工商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

  附件1

  各部门接收推免生的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

部门名称 任务 要求 时间 备注
纪委 全面监督检查推荐及接收推免生工作 全程跟踪监督 8月-12月底
研究生部 1.负责推免服务系统的数据上报、信息修改等 推荐办法、接收章程、推荐名单上报、招生专业目录上报、帮助本校推免生网上填写基本信息、网上发布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 8月15日-12月 8月15-9月24日推荐阶段 9月28日-10月25日接收阶段
2.制定学校接收推免生章程 章程中不得有歧视性条件限制,上报教育部,并经审核后公示 8月15日-8月20日 考试院审核接收章程后方可上报招生专业目录
3. 制定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导师名单等 8月15日-9月24日 考试院审核招生专业目录后方可公布
4.指导本校推免生网上填写基本信息 做好学生服务工作 9月28日-10月25日 本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上报后方可上网填写个人信息
5.网上审核、下载申请我校推免生信息 监督各学院做好复试组织及拟录取工作 9月28日-10月25日
6.拟录取名单上报备案 考试院审核后名单公布 11月4日-12月20日 拟录取名单上报前经本单位网上公示
学院 1.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至少3人 8月24日前 接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报研招办(院长签字、盖学院章)
2.根据学校接收章程制定学院接收条件、接收程序及复试录取办法。 不得有歧视性条件限制,接收条件接收程序和复试录取办法应公开。 8月15日-8月28日 8月28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版)
3.推免招生专业目录表(包括专业、人数、导师,见附件3) 1.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的50%。 2.各专业留有一定名额招收统考生。 8月15日-8月28日 8月28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版)
4.推免生的复试命题(根据学院的接收程序和复试录取管理办法) 1.根据复试科目组织复试命题(面试及笔试) 2.做好保密工作 9月15日-10月25日 按照教育部要求,复试命题属于国家机密,学院要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5.招生宣传方案 制订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宣传计划和方案,开展针对接收推免生的专门宣传 8月15日-10月 8月28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版)
6.组织本学院推免生网上填写个人申请信息 确认学生学籍信息 9月28日-10月25日
7.网上审核申请人的信息,做出复试安排,并组织学生复试 专人负责审核网上推免生信息及复试通知工作,并在网上公示 9月28日-10月25日 及时审核学生信息并及时通知学生复试
7.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成绩上报 拟录取通知发出后及时与考生联系进行确认 9月28日-10月25日 考生回复确认后才算接收成功

  注:

  1.请学院将一名负责接受工作人员的姓名、手机及身份证号于8月24日前发至wurf@btbu.edu.cn,学院进行网上审核材料、发送复试通知及录取均需要数字证书才可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数字证书由研究生部统一申请购买(理学院、食品学院、材机学院、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已经报了,其它没报的抓紧时间报来)。

  2.请各学院于8月28日前报接收推免生的政策、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表(包括专业、人数、各专业导师名单)、宣传方案报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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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北京工商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征求意见稿)

  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我校各学院各专业接收条件的推免生;

  3. 身心健康,符合学校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通过教育部推免试系统上传扫描件)

  1. 四、六级成绩单;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2. 如果有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或其它可体现学术能力的成果及体现学术能力的获奖证书,请提交扫描件;

  3. 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主要说明个人情况及申请理由,要求手写签名)。

  三、申请程序

  1.9月28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上述材料并支付报名费;

  2.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材料并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

  4.各学院组织复试并公示复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5.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拟录取通知;

  6.申请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确认;

  7.研究生部在学校网上公示接收推免生名单。

  四、复试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的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健全监督机制,继续完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 复试办法

  具体接收条件和复试工作安排由学院制订,详见北京工商大学研招网网上各学院推免生的接收条件、接收程序及复试录取办法。

  五、录取

  复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方可录取,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各学院录取推免生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14年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留有一定名额招收统考考生。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六、各学院研教秘办公室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理学院 010-68985292 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 010-68985233 法/马学院 010-68988715
食品学院 010-68985235 经济学院 010-68985928 艺术与传媒学院 010-68984723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10-68985548 商学院 010-68984948 外国语学院 010-68985871

  七、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 北京工商大学西区综合楼414室

  邮编:100048

  联系电话:(010)68987086

  电子邮件信箱:yzb@btbu.edu.cn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部

  20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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