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面板
返回

北京化工大学

打开面板

北京化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欢迎全国各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一、招生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国内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名额);

  (三)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五)申请人毕业学校是“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可优先考虑;

  (六)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取得其他学术成果者可优先考虑;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或直博生。

  二、招生专业

  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可以接收直博生。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推荐免试生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及该生所在专业总人数及其名次;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推荐免试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推免生报名系统”报名,并下载推荐免试生申请表;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注: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密封后于9月底前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申请人的全部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直博生申请材料

  已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我校直博生,直博生入学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并享受博士生待遇。申请直博生的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免试生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及该生所在专业总人数及其名次;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所在学校2名专家推荐信,要求推荐专家的专业与学生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由推荐专家密封推荐信;

  5、推荐免试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推免生报名系统”报名,并下载推荐免试生申请表;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密封后于9月底前寄送至所我校研招办,申请人的全部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我校接到上述全部材料后,推荐免试硕士生由学院审核材料并组织复试,直博生复试由研招办统一组织。

  (四)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和直博生到研招办开具《北京化工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生拟接收函》。

  (五)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推荐免试生和直博生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下称推免生登记表),须尽快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迟不得晚于教育部规定的最后接收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推荐免试生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直博生,不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具体参照博士招生简章。

  (七)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在10月下旬对拟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拟录取资格。

  四、录取

  (一)录取通知书于入学当年6月中旬寄发。

  (二)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40号信箱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64433759, 64449549 ,64451373 传真:010-64414694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化学工程学院 010-64434783 songcy@mail.buct.edu.cn 宋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64433854 muxy@mail.buct.edu.cn 牟老师
机电工程学院 010-64434735 wangqf@mail.buct.edu.cn 王老师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010-64413467 shangy@mail.buct.edu.cn 尚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010-64448681 zhyan@mail.buct.edu.cn 张老师
理学院 010-64437866 guohz@mail.buct.edu.cn 郭老师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010-64421335 liuyh@mail.buct.edu.cn 刘老师
文法学院 010-64434887 hurui@mail.buct.edu.cn 胡老师
版权所有 © 北京化工大学
中国教育在线掌上考研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