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推免生同学:

   申请到我校就读的推免生(本校或外校)可先将申请材料(见《西南民族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于9月22日前交(寄)研招办(武侯校区行政楼707室) , 按照各相关学院的通知来校参加复试。

  我校对推免生的奖励措施如下: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后,第一学年均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学校还将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励,标准如下:

考生来源或录取专业 一次性奖励金额 备注
985高校 10000元 考生来源
211高校 8000元 考生来源
被我校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接收 5000元 录取专业
本校或其他本科类院校 4000元 考生来源

  如有申请者同时满足表内奖励条件中的多项,则按符合条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一项给予奖励。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工作流程如下:

   1、9月26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推免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如实填写 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

   2、填报志愿(同时可填报3个志愿,48小时后可修改报名志愿);

  3、报考学校对符合要求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4、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查询是否被录取,并在网上接收待录取通知。逾期未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待录取,接收单位可随时取消待录取通知。

  6、推免生一旦点击接收待录取通知即视为被接收单位待录取,不得取消。

  7、接收单位网上公示录取名单。

   所有推免生须在9月26日—10月25日期间完成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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