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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推荐工作按《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见福大研字〔2014〕44号文)的规定进行,其中对非英语专业的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艺 术类按校内大学英语二级考试)成绩的分别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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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类 成绩要求 备 注
文科类 76 不含“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两专业
理工类 72
“建筑学”和“城市 规划”两专业 70 五年制专业
艺术类(音乐) 70 校内大学英语二级考试
艺术类(美术) 76
  学院进行推荐按综合测评分数排出名次,择优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推免条件、推荐和接收程序原则上按学校推免规定和团中央关于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研究生支教团属特殊政策专项计划,限推本校,推免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

  二、名额分配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16年推免生总名额为410人,另有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6人。

  根据我校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及适当考虑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硕士点情况、专业学位点以及硕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情况,分配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名额(详见附件)。

  学院在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计划时,要做到专业之间均衡分布,并向博士点和重点学科适当倾斜。

  各学院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了解申请推免学生本科毕业后的就业和深造意愿,引导申请推免学生更加慎重参与推免和珍惜推免资格,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对有明确就业或出国等意愿的学生不作为推免考核人选。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如优秀学生多,学院可以上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作为候补推免对象,并注明候补顺序。

  三、考核工作

  推荐工作须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各专业的考核比例一般为推免名额的1:1.2至1:1.4之间,具体考核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情况自行确定,并在推荐工作方案中明确和公布。考核名单根据各专业的学生申请和考核人数按本专业同年级学分绩点的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核工作按照学校推免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1.9月18日前学院上报拟推荐免试生名单和相关材料。  

  2.9月22日前学校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3.9月25日前学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五、相关表格请到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福州大学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须发送电子文档至:yuxj@f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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