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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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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说明

  1.录取研究生须持河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于9月1日按时分别到研究生处和学院报到。

  2.报到时应携带:①准考证,②本人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婚育情况调查表》(请从我校研招网表格下载栏下载打印(http://www3.haut.edu.cn/yjszs/ )。⑤学费、住宿费存条。

  3. 所有研究生新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执行河南省发改委有关规定,待学费标准出台后,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注意查询。

  住宿费标准暂按每生每年1100元收取(研究生宿舍可能调整,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4. 新生应于8月25日前将学费、住宿费、加上10元年费足额存于学校发放的银行卡中。交费收据待报到后到学院领取(银行卡年费为银行收取,学校无收据)。如若报到日期前仍未公布学费标准,则卡中可暂缓存入学费,待标准公布后再行存入。

  5. 个人档案尚未调到我校的考生,最迟必须于开学报到时将本人档案送交录取学院学工办(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除外)。

  在报到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档案未调往我校的(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除外)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6. 复试时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后需要复查的考生凭校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办理报到手续。

  7.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书面向研究生处和录取学院请假并附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8. 请假未获批准、请假期满未销假或者未按时到校报到超过一周(含一周)以上的不予保留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1. 研究生处报到:地点待定,以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

  录取到机电学院的研究生到机电学院会议室报到并领取相关材料。

  录取到其他学院的研究生到莲花街校区办公楼B412房间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报到并领取相关材料。

  2. 学院报到:地点:录取学院办公室。

  三、户籍关系

  1. 户口在本校的本科生考入我校研究生的须持《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籍变更手续

  机电学院考生可到嵩山路综合楼二楼户籍室,电话:67789130。

  其他学院考生到莲花街学校户籍室,电话:67756776。

  2. 外省考生户口可自愿迁往我校,也可先留在户籍所在地。迁移户口的学生持《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关系,户口迁移证必须盖有“户籍专用章”,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其他印章也应齐全。

  3. 河南省内考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4. 户籍变更及迁移手续待新生入学报到时接收。

  四、党、团关系

  1. 研究生自带党、团组织关系。

  团组织关系由各级团委介绍转我校团委。

  省外单位考入我校的党员组织关系抬头写:中共河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

  省内单位考入我校,党员组织关系抬头写:中共河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2. 党团关系介绍信待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

  五、食宿费用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银行自动柜员机通知书(通知单、凭单)等办理入住手续;

  新生在学院报到后即可领取发校园卡,充值后即可使用;

  研究生生活用品自行准备,也可到校后购买。

  六 、其他事项

  1. 如收到非本人的录取通知书,烦请寄回我校研招办,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莲花街河南工业大学研招办,邮费到付即可。如有疑问可向研招办咨询。电话67756268

  2. 所有研究生新生(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除外)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发放,该项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划拨。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各种奖、助学金也将通过银行转账。

  3. 研究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无故不报到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未报到入学的考生,学校不出具未报到证明,已转档案将按规定退回原单位。

  4. 来校途中要看管好随身携带的钱财和证件,注意饮食卫生,确保平安到校。学校在火车站不设接待站,请学生自行到校。

  5. 特别注意:到校报到前请切记提前浏览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如有报到入学的新通知,请按新通知要求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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