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千人计划"招聘启事

  清华大学是一所具有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医学等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大学,是国家重要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基地之一,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促进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责任。建校以来,始终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为国家培养出一大批科技英才,为推动我国科教事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的实施,对清华大学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申报条件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2)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具有教授级(或相当于)职务;为国际同行所公认,具有较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

  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申报人研究领域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并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条件(1)的要求。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的工作合同。

  依据国家政策,最新千人计划申报条件请参照千人计划网站

  详情请访问:千人计划网站

  学校可提供的条件

  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清华大学为海外引进的"千人"提供科研经费,包括仪器设备费、科研运行费、人员国际交流费等。同时给予千人在薪酬、住房、办公室、实验室、研究团队、指导研究生等方面的支持。

  申报材料

  申请者可登陆千人计划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申报书、填写说明和汇总表等,并按照填写说明完成表格。

  详情请访问:千人计划网站

  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枫 
  电话:86-10-62796153 
  传真:86-10-62770353 
  E-mail:rckfb@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人事处、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
  邮编:1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