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站 上海分站 江苏分站 河北分站 四川分站 内蒙古分站 山东分站 山西分站 广东分站 河南分站 湖南分站 湖北分站
研招咨询 高职高专 高考招生 公务员 软件学院 远程教育 专题汇总 大学导航 在线学习
首 页 | 高 考 | 外 语 | 校园招聘 | 自 考 | 民 校 | 在职硕士 | 教育装备 | 博 客
校 园 | 考 研 | 留 学 | 教师招聘 | 成 考 | 资 格 | IT 培 训 | 极速商城 | 社 区
2006年度报关员考试成绩07年1月31日开始查询
  海关总署已于1月31日公布06年度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同时发布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全文 ]
报关员资格考试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于“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规定,报关员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通过考试测试考生从事报关业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报关专业技能、报关相关知识以及与报关业务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总署规章。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海关总署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确定考试原则,制定考试大纲、规则,统一命题;指导、监督各地海关具体实施考试,处理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阅卷,公布考试成绩;管理各海关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事宜。直属海关在海关总署指导下具体实施考试;受理、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详细
申请分数核查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分数核查单》一式两联;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准考证主证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报关员全国各考区咨询电话
报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地址
 北京海关
62564644
 天津海关
96888903
 秦皇岛海关考点
0335-8512122
 唐山海关考点
0315-2207057
 廊坊海关考点
0316-6067011
 保定海关考点
0312-3122020-6617
 太原海关
0351-7119089
 葫芦岛海关
0429-3116517-2526
 抚顺办事处
0413-2427088-2629
 辽阳办事处
0419-2142505-2821
 沈阳海关
024-22695400
 沈阳海关现场业务处
024-22695202
 锦州海关
0416-3880291
 大连海关
0411-82515797
 丹东海关
0415-2279956
 丹东海关本溪办事处
0414-2818307
 营口海关
0417-3840573
 鲅鱼圈海关
0417-6141508
 大东港海关
0415-7142028
 鞍山海关
0412-5550342
 长春海关
0431-4601110
 珲春海关
0440-7541411
 吉林考区
0432-2432388转501
 集安海关考区
0435-6235859
 哈尔滨海关
0451-82381773
 绥芬河海关
0453-3953597
 黑河海关
0456-8285241
 佳木斯海关
0454-8686950-3511
 牡丹江海关
0453-6258371-3410
 齐齐哈尔海关
0452-2456005
 大庆海关
0459-4689323
 上海海关
68890232 68890204
 无锡海关
0510-5103330
 泰州海关
0523-6881504
 南京海关
025-84422182
 连云港海关
0518/2368187
 南通海关
0513-5055825
 苏州海关
0512-66081215
 张家港海关
0512-58695737
 常州海关
0519-5139022
 镇江海关
0511-5318032
 盐城海关
0515-8242211-881
 徐州海关
0516-3736190
 江阴海关
0510-6856001-3306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
0512-67671999-6530
 淮安海关
0517-3649526
 
2006年报关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
  提示:报考海关的考生 可于2006年12月27日12时起凭报名时注册的注册名和密码,由 下面的入口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的“笔试成绩查询”按钮,进行成绩查询。

  注册名和密码如有遗忘,请向报考海关咨询,联系方式参见中国海关考录网首页相关信息“ 各直属海关地址及咨询电话 ”。(此系统转自海关考试网,如打开不显示,请再次刷新。)
海关总署:2006报关员考试合格分数线
  1月31日,海关总署宣布,2006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为110分。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亦同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即日起可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 详细
分数核查
  1、考试成绩合格者名单公布后,对本人考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以下称申请人),可以依法向海关申请分数核查。
  2、分数核查的范围,仅限于对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登录是否有误进行核查。
  3、申请分数核查的期限为考试成绩合格者名单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详细
  
2006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006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码
1
孙建明
0100200600017
2
邓欣
0100200600034
3
杨颖
0100200600076
4
何滢
0100200600132
5
郁莉晨
0100200600187
...
...
...
海关总署关于2006年报关员考试发证有关事项的通告
  海关总署已于2007年1月31日公布2006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员名单。各直属海关及受委托的各隶属海关,同日开始受理、审查考试合格人员的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详细)
  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6个月内,可以持下列申请材料,向原报名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 :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eol.cn简介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京ICP证020165号
中国教育网的严正声明 | 版权所有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CERNET Corporation
Mail to: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