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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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举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6月16日0时至7月5日24时,

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逾期不予补报。

TIME 2016.06.07公告发布
2016年天津司法考试
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凡在天津考区报名的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报名地”选择“天津市”后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向天津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办理。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报名流程

凡在天津考区报名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按照以下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报名公告以及相关须知。

2、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承诺。

3、网上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网上交费。对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将通知重新上传。凡在报名期间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能及时进行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交纳考试费期限内及时办结网上支付手续,网上交纳考试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经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准,考试费为220元。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其考试费。需要考试费定额收据的,由报名人员在2016年7月11日至7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打印的报名凭证到天津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领取。

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人员应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须选择彩色激光打印机或精度为600dpi以上的黑白激光打印机和白色A4打印纸打印,以免影响核验身份。

其它事项

(一)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天津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二)天津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开通了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微信公众号方便考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考生通过手机客户端扫描公告后面的二维码或手动添加微信号(天津司考)进行关注,就能随时收到司法考试办公室推送的相关提示和信息。

(三)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咨询联系方式。

1、凡涉及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政策的,可拨打咨询电话: 23082156。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工作日)每天09:00—11:30,13:30—17:00。也可在微信公众号(天津司考)查看历史消息或提出问题,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

2、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10)88177421;88177422;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天08:00—22:00。

3、凡涉及网上支付考务费问题,可拨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1)88158090;8815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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