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南-专业管理

一、自学考试都有哪些专业?

  2008年自考执行新考试计划。新目录中开设的专业是224个,数量比原有的专业减少了近一半。涉及11个一级学科,分设23类。224个专业中,专科141个占63%,独立本科61个占27%,专本衔接专业22个占0.98%。在224个专业中,已经制订全国统一考试计划的专业93个,这些专业覆盖面广,可能会占到各省开考专业的2/3。(点击查看各地自学考试开考专业

二、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培养目标与规格是什么?

  专业考试计划从总体上确定了专业考试标准,确定了培养专业人才的目标、规格和要求。
  专科层次各专业与普通高校的同层次同类专业在总体上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一般不得低于70学分,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一般不少于14门。
  本科层次各专业与普通高校本科同类专业在总体上水平相一致。本科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专科)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段相衔接。其累计总学分数(不含毕业论亠或毕业设计)不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专科)的学分不低于6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少于12门。
   独立本科段,是为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在总体上与普通高校同类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各专业的总学分(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60学分左右,理论考试课程的门数不少于10门。

三、各专业的课程是怎样设置的?

  各专业的课程设置,一般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性环节,其学分比例大致为3:4:3或2:5:3。实验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实践性环节的设置和考核方式,根据有关规定以及专业与自学考试的特点,由考试计划或课程考试大纲具体确定。

四、考试大纲在学习考试中的作用是什么?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在专业考试计划的基础上,按照自学考试的特点,明确课程内容和规定考试标准的文件;是具体指导个人自学、社会助学、课程考试命题、编写教材和自学指导书的依据。
  各门考试课程均有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考生在自学过程中,一定要读懂开考课程的考试大纲要求,什么是识记的内容,什么是了解的内容,什么是理解的内容,什么是要掌握的内容,什么是综合运用的内容,什么是需要教材以外补充的内容,考试大纲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考试大纲中要求考生理解、掌握、综合运用的内容,一般均为考试内容。反之,只需要考生了解的内容,不一定是考试的内容。
  个别情况下,有的开考课程有教材,但大纲暂时未出版,针对这样的情况,考生要以该课程教材的重点部分作为自学的主要内容,因为该教材的重点部门是作为考试的内容。

五、在专业过渡期间,考生需要注意的事情是什么?

  在专业过渡期间,考生一定要及时准确地掌握自己所报考专业的考试信息:新旧专业考试计划中分别有哪些课程,旧计划中哪些课程可以继续使用或可以替代新计划中的课程,哪些课程要停考以及何时停考,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的考试大纲、教材的版本等。对于旧计划中已经大部分课程考试合格的考生,应该注意截止到何时还可按照旧计划申请毕业,注意剩余课程的时间安排。上述信息最好直接从各地自学考试机构(如省、地区、市等各级自考办)获得,在报考时应该详细阅读有关说明材料,以免造成误解。

六、有些考生还有一两门就要考完了,但是省考办却不再开考,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早在1998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已经明确规定:在新旧计划过渡时期,要切实考虑考生利益,应安排1到2轮原考试计划课程的考试,为考生提供考试机会。一般来说,这至少应该有4年左右的时间。如果,考生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仍然不能通过旧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考试,考办实际上也不可能无限制地开考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