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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芳:学科嵌入式治理 一流学科生成与发展的制度逻辑
2020-06-12 09:02
中国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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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的目标指向与工作重心。世界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既是大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也是对大学办学水平与办学能力的重大考验。“双一流”建设,依托项目制管理逻辑和体制化治理的方式,还原了学科在大学组织中的重要地位。在实践领域,大学已不约而同地将学科作为资源配置、科学研究、招生培养与学术评价的基本单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以学科为核心的综合改革,改革的目标应最终指向一流学科的生成与发展,关键是以学科为核心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核心是制度创新问题。

  一、学科的“嵌入”与“脱嵌”

  在社会学研究中,“嵌入”(embeddedness)指某种社会联结镶嵌于其他社会联结之中。政治经济学家波兰尼(K. Polanyi)在《大转型》一书中首次探讨了经济与非经济的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人类经济并非像传统经济理论认为的那样是自足的,而是“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制度之中的”。随后,格兰诺维特(M. Granovetter)将其进一步发展,认为经济行为是理性选择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的产物,标志着新经济社会学分支的产生。可以说,嵌入理论中和了社会研究的经济人与社会人假设,将社会行为还原到特定的组织与社会环境中,对其复杂性与互动性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具有非常丰富的解释力。

  “脱嵌”在波兰尼的理论体系中是作为“嵌入”对立面而存在的,主要指经济自由主义认为的“自由放任的市场可以使经济系统自动走向均衡”的基本观点。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经济是由相互具有连锁反应的市场以及理性人所组成的,价格机制与供求机制可以实现对市场的高效调节,因此经济相对于社会来讲是自我独立的系统。波兰尼认为,这就是经济体系从社会“脱嵌”的基本逻辑。但“脱嵌”的市场经济是想象中的“乌托邦”,让市场“脱嵌”好比拉伸一条巨大的橡皮筋,让市场获得更大程度自治的同时也增加了张力的程度,即“脱嵌”的经济在人类社会的任何时间都是不存在的,如果存在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嵌入”和“脱嵌”是一股“双重运动”,也是一种辩证关系,恰好影射了我国对于“学科”本质与“学科建设”问题的研究路向的变化。关于“学科”的研究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自1985年《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在高等学校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重点学科”之后,在强烈的政策信号影响之下,“学科建设”成为研究热点。“双一流”建设作为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研究领域中最具热度的研究议题之一,更是将“学科建设”推到了理论研究的最前沿,获得前所未有的重视。拥有若干一流学科已经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本质特征与表现形式。而对于如何建成“一流学科”,则存在纷繁复杂的思考角度。传统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用有限的办学资源支持最有发展潜力的学科,倾向于对学科的构成要素进行解析,从师资队伍、办学条件、平台建设、研究成果与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提出建设目标,进而期待在单一学科建设上达成集成效应。这种建设路径已在组织间相互模仿中形成了某种学科建设的路径依赖。只见学科调整、不见顶层设计;只见优势学科,不见群落生态;只见要素投入,不见内生动力,这就是波兰尼所说的“脱嵌”状态。而对于学科与大学组织、学科制度与大学制度、学科治理与大学治理的关系研究,是对“学科脱嵌”的反向思考,对于一流学科的培育意义深远。

  二、学科嵌入:大学组织产生与发展的根本逻辑

  从词源学的角度,学科(discipline)具有“知识的分类与学习的科目”的内涵。中世纪大学被称之为西欧现代大学的源头。大翻译运动在西欧引发了一场由“高深学问”主导的知识爆炸,以知识的研习与传授为核心,催生了一批高级知识分子与慕名而来的芸芸学子。法学教授伊尔内利乌斯直接促成了博洛尼亚法学院的创建,也使得博洛尼亚大学成为全欧洲第一所获得合法认可的大学。阿伯拉尔在经院哲学上的影响确立了神学在巴黎大学无上的地位。自此,文、法、神、医四大学院开启了分科教育的历史,基于不同学科的师生行会和同乡会构成了大学最初的组织建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课程体系与教学模式,专业化的人才培养得以体系化,进而衍生出不同专业的学位体系与毕业仪式。19世纪之后,以高深知识研习为核心的学科生活形式与内容逐渐固化,学科规训实现体系化,奠定了大学组织的运行方式,也构成了现代大学组织确立与发展的源头。正如克拉克·克尔所言:“创立于公元1520年之前的70所大学,依然矗立在相同的地址,沿袭着同样的称谓;仍然有教授和学生在一些古老的房子里做着大致相同的事情,遵循着一脉相承的治理方式”。因此,从历史的角度来讲,学科是一个在自然成长中形成的学术群落,当组织化的学术生活取代“闲逸的研究探索”与“散漫无序的自由讲学”,学科才得以真正形成,而大学组织也才能够得以建立。

  从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视角来看,学科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分析的基本要素和逻辑起点。伯顿·克拉克(B. R. Clark)将“高等教育的工作按学科(discipline)和院校(institution)组成了两个基本的纵横交叉模式”。专业化的期刊与学会的创建形成了学者的精神家园,学科成为联结化学家与化学家、生物学家与生物学家的软性组织。得到学术共同体的认可对于学者来讲至关重要,对于学科的归属感甚至会超越于其所属院校。基于此,克拉克断言,“主宰学者工作生活的力量是学科”。在大学内部,学科的力量同样主导着大学组织的各项事务,知识的生产与更迭、大学组织结构的变化、专门人才培养的过程与结果、大学办学资源的配置、教师的聘任与升迁等等,无一不以学科为界将大学组织这片沃土整齐有序地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区域”,周而复始地从事着学科“劳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学科是大学组织产生的初始形态,学科与大学组织几乎是同时产生的,或者正是分科教育形成了大学建制,这样学科就成为了大学组织的母体,就像细胞分裂之于生命体的开创意义。然而,从现代大学的组织形态来看,大学的复杂程度远远高于中世纪大学,学科构成了大学学术生活的基本单元,其无疑是“嵌入”于大学组织中的,学科归根结底是大学组织产生与发展的根本逻辑。

  三、学科制度嵌入:现代大学制度的主体与核心

  制度嵌入解释的核心问题是社会行为的理性程度受到所嵌入其中的制度的约束。而制度既指制约学科发展的正式制度,又包括非正式制度。伯恩鲍姆(R. Birnbaum)分别将其称为硬性治理和软性治理,硬性治理指“大学组织内部带有约束力的治理结构、规制与系统,它们共同规定了组织内部的权力关系、特定的组织程序,以及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政策和规程”。而软性治理指的是大学组织中的文化、关系和互动系统。

  福柯(M. Foucault)提到:“话语一旦产生,即刻就受到若干程序的控制、筛选、组织与再分配”,学科建制的形成往往伴随学科制度化的控制体系的产生,决定着知识门类被传播与创新的方式,以及人才培育的全部机制。因此,学科是“知识门类”与“学术规范”的集合体。最初的大学制度基本是学科制度的同义语,但随着大学组织的演进与学术生活的变迁,大学制度已成为多种力量相互较量与妥协的最终结果,并非完全遵循着学科逻辑。即使如此,当前现代大学内部的制度体系设计,几乎全部直接或间接地与学科生活有关。在非正式制度领域,大学在产生和发展中所形成的具有独特气质的大学精神与文化成果,不仅同样构成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内涵,更内化为学科行为的内在标准与外在表现。

  从主客体关系来讲,学科所嵌入的是大学整体的制度体系与非制度文化,二者共同为鲜活的学科生活提供了基本的行事空间与行为规范,成为影响学科行为的主导性力量。学科制度对于大学制度的嵌入性体现在:大学制度规定了学科行为的内容与方式,约束了学科主体的行为理性,制度的外在规训不断影响学科人的行为习惯,并同时内化为学科自身的特殊文化。因此,学科的行为是学科主体的学术理性在嵌入大学制度下做出的“实然”选择。学科制度是大学组织运行的基本保障,嵌入于大学制度之中,构成了现代大学制度的主体与核心。

  四、学科嵌入式治理:大学治理的制度创新

  (一)从学科建设走向学科治理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印发,标志着“学科建设”成为一种政策话语,也折射出高等教育管理主体强烈的指导意图。2017年9月,“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公布,随后建设方案陆续公示。与“大学”和“学科”相比,“建设”的语气明显更重。“双一流”遴选出的并不是已然的一流,而是侧重“建设”成为未来的一流,究竟有没有达到目标,关键还是看“建设”的效果,而建设的过程、手段与方法,均没有在政策层面进行限定,留给高校无限的解释与行动空间。可见,“双一流”建设是对传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型资源配置模式的调整与制度创新,它以项目制管理逻辑,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打破了常规的组织结构,是一种能够将各层级关系以及各领域关系统合起来的高效的治理模式,同时还是一种促使大学组织得以自主积极运转的管理机制。以项目制管理为核心的“双一流”建设体系,在宏观上形成了政府与高校之间的新型治理体制,并必将引发大学自主探索内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热潮。事实上,当前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已经开展了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的综合改革。在这过程中,“学科建设”从政策话语进化成为大学改革实践,固化在大学组织战略中的显要位置,从而深切地改变了大学组织的生活常态。

  在大学的微观视角下,“学科治理”是“学科建设”宏观政策话语的微观实践逻辑与改革路向,是治理理念在学科事务决策及管理中的体现。“学科建设”在宏观政策话语范式中具有特殊的意义建构。然而,在大学组织内部,继续沿用“建设思维”隐含着诸多可能的风险。这里的学科建设风险特指由于大学组织微观环境的不确定性所引发的学科建设实践活动偏离预期目标的可能性。美国人类学家戈登威泽(A. Coldenweiser)最早使用“内卷化”这个概念分析社会文化问题,他提出:当一种文化模式发展到某种终极状态时,它既不能进入稳定状态,也很难转变达到一种新的状态,唯有不断在内部变得更加复杂,在社会研究学者的视野中即是一种“没有发展的增长”现象。在深入推进“双一流”的进程中,学科主动或是被迫地卷入其中,在建设的名义下关注着“投入”与“产出”,规模、体量与资源要素需求极度膨胀。虽然在表面上看来,学科完成了项目要求的一系列的建设指标,但是这种增长在实质上是否存在内涵上的发展,学科内生的发展逻辑是否得到体现,学科生态是优化了还是被破坏了,对此并未进行充分的探讨。同时,学科建设思维还易导致不同组织间的盲目模仿与组织内部的路径依赖的问题,学科战略的无序与非理性、学科主体动力缺失、学科关系离散等现象并不鲜见。因此,有学者呼吁学科建设应由从“要素投入驱动”向“制度创新驱动”转变。战略目标的实现既需要资源建设,更需要制度创新。在传统的学科建设惯性作用下,资源投入最受重视,而制度建设先天不足,且后天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某种程度上讲,良好的学科制度环境、科学的学科发展机制与健康的学科生态体系是“一流学科”成长的土壤、水分与阳光,内外条件的共同作用方能结出学科建设的硕果。

  从学科概念本身来讲,“学科建设”应有对于知识体系与学术组织的进一步完善的双重意蕴,其本质应是学科治理,核心是指向一流学科培育与发展的制度建设。“学科治理”是治理理念在学科事务决策及管理中的体现,是学术治理在学科领域的表现形式,也是大学基层组织治理的重要内容。学科治理是大学组织中学科主体参与决策学科事项、分配学科资源、制定学科规则的过程与结果。从概念来看,大学治理主要指权责利在不同组织与权力主体间的分配过程与结果,横向上涉及到各类型的行政组织(个体)或学术组织(个体),纵向上关系到学校、学院等各层级治理;学术治理对应于行政治理,是对大学组织中不同类型事项的治理,如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内容、范畴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学科治理,是权责利在大学不同学术共同体间的横向配置问题,与学院治理和学术治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系统维度上看,学科治理体系包括学校层级的学科治理,以及学部、院系的基层学科治理。从要素维度上看,学科治理包括对学科结构、制度、机制、文化等的治理。从学科内外部关系来看,学科治理对内强调的是学科内部共同的组织文化与教师群落,对外强调的是不同学科之间的良性生态环境。相对于“建设”“管理”话语,“学科治理”能够更好地反映出大学组织的特性以及学科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更能体现出“双一流”建设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

  (二)学科治理的嵌入性与关键域

  学科治理行为是以一种“嵌入”的方式内生于大学治理体系中的。“双一流”建设所引发的学科“嵌入”与“脱嵌”的“双重运动”,并没有将学科治理独立于大学治理。潜台词是当前的大学治理体系已经较好地实现了对于学科事项的治理功能,再提出学科治理显得多此一举,但事实并非如此,当前部分领军大学在学科治理领域中的改革实践已走在理论研究的前头,就已充分说明学科治理研究维度的重要意义。学科嵌入式治理所关心的关键问题在于,当前大学治理体系能否为一流学科的生成与发展创造一个完善的制度环境。对此,仍有较多问题值得探讨。

  1. 学科生态治理。顶层学科治理是对健康和谐的学科生态系统的建设,这是一流学科生成与发展的前提。大学的学科建设存在两种模式:少数顶尖大学围绕多个学科协同建设,追求学科的系统性发展,期待建成综合性的世界一流;绝大部分大学只在某一两个学科领域上进行重点建设,集中力量办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希望通过少数学科的异军突起建成一流。因此,许多大学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集中资源,对那些表面看来与优势和特色学科关联度不大的学科进行了大胆的舍弃,可谓新一轮“效率优先”的痛苦抉择。在试图挤进重点建设名单的激烈竞争中,学科行为往往是冲动的、冒进的、不理性的,学科间的关系是紧张的、互斥的、零和的,这样的组织环境无法孕育出世界一流,即使短期内成为一流,也难保能够具有持久的保持一流的条件。学科和大学组织的发展史都表明,一流的学科是自然生成的,不是人为堆砌而成的,它对于大学的系统环境有着较高的要求。学科的多样性是保证学科生态系统健康和谐的重要条件,学科间的“各安其所”与“共生合作”是学科自然发展的重要根基,学科系统整体的和谐有序格局是一流学科与一流大学的常态。因此,顶层的学科治理既需要战略性地培育和打造基础学科、优势学科与特色学科群落,更需要积极地保护长久形成的学科生态环境,为形成整个学科系统的合作发展奠定基础。当大学在学科系统的层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稳定性时,其大部分学科都能获得较为快速的发展,而大学也将成为真实的世界一流。然而,在“双一流”建设的实践中,从学科生态的角度进行的顶层设计往往是缺失的,由于大学制度建设的不完善造成学科非理性决策进而导致失误的例子并不鲜见,决策失当产生的代价与影响是非常大的,可能是单一学科的一蹶不振,甚至造成整体学科水平的大退步。学科生态治理的实现需要大学治理体系的创新,特别是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大学顶层学科决策制度与工作机制。

  2. 学科结构治理。学科结构治理,是大学在综合考量办学方向、组织特征与内外环境之后对学科布局调整做出的权宜之计,包括对学科的重点投入、新学科创建与旧学科裁撤等这些关键问题的回答,或被称为“有选择的卓越策略”。知识体系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学科自身的发展演进也是分化、融合、再分化的过程,因此大学中的学科既高度分化又高度融合。但传统的学科文化并非对其他学科天然地持有包容的态度。大学史上,在近代如火如荼的社会运动中,中世纪时期建立的经典大学就曾一度站在了新学科发展的对立面,对那些新涌现的未经广泛证实的自然科学知识高度怀疑,就此被当时的许多学者所抨击。而当前交叉学科前沿领域的探索与社会重大问题的解决,必须要求大学要打破学科边界,促进学科思维方式的交叉,最核心的是学科间性问题,从治理的角度讲就是正确处理不同类型学科的发展特点与相互关系,如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优势学科与弱势学科、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自然学科与人文社会学科等,不能以一流学科建设之名贸然裁撤传统学科与弱势学科,也不能在资源配置上对边缘学科进行二次掠夺,巩固或强化学科内部的“马太效应”。这种学科间的治理依靠学科自身力量是无法实现的,需要额外建设不同类型学科间的交叉融通创新发展的制度与机制,这超越于当前大学治理体系的内容与范畴,但却是实现一流学科培育的重要基础。

  3. 学科组织治理。学科依托于院系组织形态,根植于大学校院两级治理体系,以维护或保障学科发展的基本需要。大学组织在创立之初,学科治理就是大学治理。中世纪创办的单科学院均以学科自治为基本治理模式。如今大学的组织规模与科层化程度往往是呈反比的。权力的逐级分层分类配置是现代大学组织得以有效运转的必然与必需。随着知识体系的发展与院系结构的变迁,作为知识的学科与作为组织的学科发展并不同步,形成了多元多样化的学科建制。

  从政策导向与改革实践来看,我国大学内部治理重心下移是大势所趋。然而,二级学院治理的规范建设长期受到忽视,学院的治理模式、权力关系与运行方式一直缺乏制度的规约。《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制度文献,除了规定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之外,对党政联席会的运行程序与规则、学院学术委员会等学术权力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权力形式的权限与实施程序,没有明确规定,给学院管理及权力运行留下较大空间。因此,当前的学院治理乱象频出,既有软弱保守治理能力孱弱的,也有独断专行贸然激进的,模式往往因院长风格而定,治理风险较大。

  以当前一流建设大学内部学科与院系的关系来看,同时存在学科与学院同质化建制、多学科存在于一所学院或一个学科分设在多个学院的不同情况。学科-学院同质化建制是指一个学科恰恰就是一个二级学院的情况。这种类型的学科建制,学科治理与学院治理是统一的、同质的。即便如此,大多数学院对学科治理尚未建立完善的规则与制度,也未形成成熟的工作机制与治理模式,“学术搭台、行政唱戏、临时组阁、就事论事、权力集中、缺乏监督”的现象比比皆是。当学院下设多个学科,学科治理与学院治理的关系就遇到更多挑战,学科发展往往系于少数领导决策,影响因素更为复杂。当一个学科分散存在于不同的二级学院时,学科的治理就非学院治理能力之范畴。但当前,在“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学校层面对于学科的顶层设计与动态调整的治理机制尚在建设中,对于促进跨越多个学院学部的交叉学科的融合发展与互动机制仍未明确,对于新兴学科的超前培育与资源整合力度受限,这些均需大学在学科治理战略上做出重大部署,需要实现以学科为内核的学校-学院两级治理体系与治理模式的创新。

  五、结语

  学科善治是一流学科生成与发展的根本途径。“双一流”建设虽然强调“在公平竞争中扶优扶强扶特”,但它在政策设计上所追求的不是鼓励高校在短期内实现竞争中的利益最大化,在保什么学科、撤什么学科、投入多少经费上花心思,而是要引导高校通过深层次的改革在较长的时间里不断趋近卓越的发展目标。学科建设属于宏观政策话语,在大学组织实践逻辑中,学科建设不是建设学科,而是要创设一个适于一流学科生成与发展的制度环境,这是大学治理研究的重要范畴,也是“嵌入”分析视角的深刻启示。学科与大学组织、学科制度与大学制度、学科治理与大学治理是内在统一的。“嵌入”的视角有助于规避学科在“脱嵌”语境下的建设误区。一流学科的培育需要学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特别是在学科生态系统的创建、学科结构的优化与协调发展、学科治理与学院治理关系的理顺等关键领域内实施制度创新。因此,以制度建设为前提和基础,以学科治理思维取代学科建设思维,从完善学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出发,在充分尊重学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思考一流学科的养成之道,才真正是“双一流”建设的政策初衷,也才是大学组织发展的初心。有了完善的制度保障,一流学科自然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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