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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持续推进教育政务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2019-10-17 13:08
教育部
作者:

教育部简报〔2021〕第15期

  湖南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将政务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作为“先手棋”,不断深化教育政务“放管服”改革,主动创新,暖心服务,努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把支部建在窗口,以党建引领教育政务服务。坚持高标准建设,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选派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好的党员干部成立工作专班,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选优配强驻窗人员队伍,倾力打造标杆示范窗口。突出党建引领,成立驻省政务大厅教育窗口党支部。就近就便设置党建活动室,建立并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每周一学、每月一书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重点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读书分享会等线下学习60余场次,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湘教先锋”“智慧党建”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赴韶山、浏阳等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展现场学习,倾力打造学习型团队、业务型窗口。坚持党建工作与政务服务同部署、同落实,以党风带政风。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考取行政执法资格证、持证上岗,全体党员佩戴党徽,主动亮明身份,强化服务意识和法纪意识,依法依规热情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把要素备全备细,推进教育政务服务标准化。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落实省政府“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将106项依申请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将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以及来华留学人员审批等专用章交由窗口管理使用,力争做到“应入尽入”;同时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授权制作和使用省教育厅行政电子印章,解决了窗口办件用印难问题。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运行模式,确保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统一服务事项标准,明确教育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确保同一事项在省、市、县与国家实现“四级四同”。以“最小颗粒度”梳理拆分业务办理事项,统一规范事项类型、审批依据、服务对象、受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咨询方式等办件要素,并详实发布在省政务服务网,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要素统一化、指南标准化、办事场景化。加强业务协同,将入驻事项涉及到的业务系统对接到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12个省级自建业务系统均在第一时间完成对接,并实时向平台归集办件数据。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梳理编制省级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清单、供给清单、负面清单,形成“三张清单”417条数据,运用政务数据促进办件能力提升。

  把流程做实做优,推进教育政务服务规范化。优化服务流程,按照“能减则减、能快则快、能优则优”要求,精简办件程序,压缩办件时间,入驻事项平均办结时限缩短65%,审批环节减少20%,即办件占比达60%。针对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等事项,由原来要求提供纸制材料优化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材料,实现全程网办。针对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书遗失补办等事项,取消登报声明要求。规范审批行为,明确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统筹协调入驻事项审批服务工作,建立“审批服务处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支撑、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保障机制,破解入驻事项涉及处室(单位)多、业务广、系统多、协调难度大等问题。充分授予驻窗首席审批员所有入驻行政事项初审权、所有入驻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决定权,提高审批效率,推动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办件监管,制订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窗口日常考核明细、窗口办件内部审批程序等规章。发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作用,将政务服务绩效交由群众评判,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行。截至目前,窗口办件承诺时限内办结率100%,好评率100%。

  办实事用心用情,推进教育政务服务便利化。创新服务方式,实行“一窗通办”,每个窗口都能办理所有入驻事项。实施容缺受理、办件追踪、办件预约、电话办理等制度,提升群众办件体验感。疫情期间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引导高校教师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提前预约,防止扎堆,确保有序。对于不便来窗口现场办件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网络等指导办事群众整理所需材料,窗口办理后再将有关结果反馈或寄送。积极推动高考成绩查询、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等服务事项纳入“新湘事成”APP,实现“掌上办”。在自考免考确认等事项中引入政务机器人,协助审核准确率达100%,平均每件用时不超过40秒,大幅提高办件效率,确保高峰期快速审核。强化为民情怀,秉承“群众来了,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办好”的理念,用诚心、细心、贴心、暖心积极服务群众,把群众的急事、难事、麻烦事办成群众的顺心事,累计办件10万余件次,赢得群众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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