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逐年为农村校补充合格教师 定期调整编制
定期调整教职工编制 实现师资均衡配置
山西逐年为农村学校补充合格教师
为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结构性矛盾突出、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山西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山西省普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决定今后每3年重新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建立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培训提高机制、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据山西省教育厅2009年的统计显示,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空编1.6万多个,有些地市有编不补,而临时代课教师多达3万多人,60%以上的县都存在空编。
山西从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调整机制入手,决定每3年重新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具体分配各校人员编制,报同级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和教师自然减员情况,逐年为农村中小学足额补充合格教师,消除代教现象,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认真清理各类占编不在岗人员。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人员。将教师补充情况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山西还决定积极推进区域内教师在城乡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制度,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积极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农村学校新任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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