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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普宁市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 9月5日至6日报名

http://career.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应届生求职网  2009-08-31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今年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部分镇场所属学校、基层卫生院,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共31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中等院校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个别特殊职位放宽至初中、高中、中专学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另有要求的详见招聘职位表);

  6、普宁市户籍(个别特殊职位放宽至粤东地区户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自动离职处理未满5年的,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普宁市华侨中学。

  (二)报名时间:2009年9月5日至6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暂寄存就读院校的,须持暂慢就业协议书或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入学前的户口证明)、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可由他人代报名。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给准考证(报考者请于2009年9月24日至25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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