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上半年杭州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组织,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杭州地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杭州市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附件1)提出申请。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市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9日-4月1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依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确认点(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受理申请阶段:
4月18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与网上申报时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致,下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月19-20日,体检。申请人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4月27-28日,现场确认、受理申请。申请人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5.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查通过后,由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5月31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6.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7917210;地址:下城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8楼。
附件:1.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信息表
2.体检安排表及注意事项
3.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流程图
4.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杭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1:
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信息表
附件2:
2019年上半年杭州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
一、注意事项:
1.空腹;随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体检表上粘贴好与网报上传一致的照片,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项内容);
2.体检报告由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领取。
二、具体安排:
附件3: 浙江省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附件4
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的时间、地点
1.政策咨询:4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确认点咨询(也可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体检:4月19-20日,体检。申请人至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3.现场确认、接受申请:4月27-28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 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1)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一)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携带资料:
(1)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或就读学校证明原件(户籍不在杭州的申请人须提供);
(3)2寸照片一式二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4)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5)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携带资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1)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
(2)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
(3)居住证原件或就读学校证明原件(户籍不在杭州的申请人须提供);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5)2寸照片一式二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6)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四、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5月31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五、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六、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确认点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七、所提供表格、复印材料纸张规格为A4大小。
八、申请人网上申请后可加入所属区县的QQ群(详见附件2),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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